• 786213728/2017-00125
  • 二七区文电科
  • 组织
  • 2015-11-23
  • 2015-11-23
  • 通知
  • 二七政办〔2015〕25号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二七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根据《中共二七区委 二七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二七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二七发〔2015〕2号),设立郑州市二七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承接市工信委原承担的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业经济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出全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问题;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建议,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促进工业经济发展。

(二)监测、分析全区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和工业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全区重点工业企业的培育发展以及重点行业的发展规划和指导工作;扶持全区工业企业做大做强;指导全区工业企业技术进步工作,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工作。

(四)负责企业股份制改造工作,推进全区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

(五)指导全区工业企业开展资源节约和能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等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点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六)负责全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贯彻省、市有关发展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多种所有制企业发展中的问题。

(七)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引导各类中介组织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积极为中小企业争取发展专项资金并指导资金使用方向;组织多种形式的企业融资,积极为企业融资搭建平台。

(八)统筹推进全区工业信息化工作,协调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工业、信息化的对外合作和交流;指导企业电子商务发展工作。

(九)做好全区产业聚集区建设工作;落实园区政策,加大协调力度,监测、分析园区发展动态,促进产业聚集区科学发展。

(十)指导区属集体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负责区属集体工业企业的领导班子建设、党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二)承办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负责党员的教育、发展和管理工作;负责党建各项工作的落实;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报道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务政务公开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统战、老干部、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负责协助委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工作,综合协调机关业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财务日常工作;承担督查督办、后勤保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等工作;按照市区有关印章使用规定,保存、使用机关印章;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的登记、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保密工作;完成上级部门部署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工业信息化科

预测、预警全区规模工业经济运行,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协调解决行业运行中的有关问题;组织研究工业、信息化有关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发展企业电子商务;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备案,协调和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推动项目建设;负责全区重点工业企业的发展培育和工业企业扶优扶强;指导马寨产业集聚区及现代食品制造业的发展;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结合;负责承接产业转移、工业和信息化项目招商引资等工作;负责区企业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中小企业服务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国家《中小企业促进法》,负责对全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组织多种形式的企业融资,为企业融资搭建平台;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引导各类中介组织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组织辖区企业参加各类经贸洽谈和贸易博览会;积极为中小企业争取发展专项资金并指导资金使用方向。

(四)安全生产和工业节能科

指导区属集体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等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指导和督促区属集体工业企业落实消防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分析全区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情况;引导全区集体企业依法改制,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促进集体工业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五)法制信访科

负责区属集体工业企业的法制建设和信访稳定工作;贯彻落实国家《信访条例》,排查不稳定因素,受理区属集体工业企业职工群众的来信来访;承办上级领导机关、信访部门转办交办的有关信访案件;开展依法治企工作,做好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平安建设工作。

四、人员编制

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1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

纪检(监察)、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五、其他事项

(一)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为行业管理部门,主要是管规划、管政策、管标准,指导行业发展。坚持政企分开原则,不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

(二)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下属的企业服务中心隶属于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

(三)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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