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86213728/2015-00179
  • 二七区文电科
  • 组织
  • 2015-11-23
  • 2015-11-23
  • 通知
  • 二七政办〔2015〕32号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二七区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根据《中共二七区委 二七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二七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二七发〔2015〕2号),设立郑州市二七区建设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建筑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辖区建筑工地综合整治工作。

(二)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负责辖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建设和国有土地上列入棚户区改造计划的拆迁安置区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

(三)负责协助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做好全区建筑节能工作;负责建筑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新建市政道路的计划报批,负责道路建设的前期调查及资料汇总上报工作;负责辖区内25米以下(含25米)市政道路的建设工作。

(五)参与辖区内省、市重点项目的协调、配合工作。

(六)会同市、区有关部门开展建设领域工程款拖欠清理工作。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建设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负责党员的教育、发展和管理工作;负责党建各项工作的落实;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报道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务政务公开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统战、老干部、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组织起草全局工作计划、综合性文件;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目标管理、文秘、会务、信访、信息、档案、机要、保密、信息公开、电子政务、计划生育、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编制财务计划、统计、收支、工资、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市政工程科

负责新建市政道路的计划报批工作;牵头对新建市政道路的前期调查摸底及拆迁工作。负责辖区内25米以下(含25米)新建市政道路的建设;参与辖区内省、市重点项目的协调配合工作。

建设管理科

负责辖区集体建设用地上及国有土地上列入棚户区改造计划的拆迁安置区房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及执法监察工作;负责社会保险费、散装水泥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收费工作。

(四)行政审批服务科

负责辖区内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建设和国有土地上列入棚户区改造计划的拆迁安置区建设项目、辖区内25米以下(含25米)新建市政道路的施工许可证的办理工作。

四、人员编制

区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

纪检(监察)、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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