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二七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陈红民辞去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
区长职务的决定
(2016年6月30日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陈红民同志提出辞去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郑州市二七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陈红民辞去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并报二七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