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86213728/2016-00898
  • 二七区人民政府
  • 人事任免
  • 2016-07-01
  • 2016-07-01
  • 决定
  • 二七人常〔2016〕12号
关于接受陈红民辞去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决定

郑州市二七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陈红民辞去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

区长职务的决定

(2016年6月30日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陈红民同志提出辞去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郑州市二七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陈红民辞去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并报二七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主办单位:二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政通路85号 邮编:4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