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将实施新医疗救助政策
发布时间:2016-12-28 发布机构:二七区人民政府

近日,二七区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文件,将在全区实施新医疗救助政策。

一是增加了特殊病种门诊救助。对重点救助对象中血友病、终末期肾病、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等9种重大特殊病种,根据对象不同,门诊费用按照不同标准救助。

二是提高住院救助标准。集中及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年度救助限额由原来的1万元提高到2万元;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按照70%的比例救助,比原来提高20%,年度救助限额由原来的1万元提高到2万元。

三是全面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重特大疾病合规医疗费用,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特困供养人员按照100%的比例给予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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