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二七区贾鲁河保护管理综合协调机制 (试行) 等3个文件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9-18 发布机构:二七区人民政府 来源:二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背景依据

《郑州市贾鲁河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9年10月31日经郑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19年11月29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2020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明确<郑州市贾鲁河保护条例>实施前有关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相关部署和要求,市水利局承担《条例》实施相关配套制度的起草任务,在深入调研河道管理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郑州市贾鲁河保护管理综合协调机制(试行)》《郑州市贾鲁河保护管理工作考核评价制度(试行)》《郑州市贾鲁河保护管理具体事项联合督办工作制度(试行)》《郑州市贾鲁河禁止游泳、垂钓、野炊、烧烤的区域(试行)》四项制度。

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郑州市贾鲁河保护条例》

二、目的意义

贾鲁河是郑州市的“母亲河”,在促进全市水生态文明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抓好贾鲁河的保护治理,让贾鲁河成为兴水惠民的幸福河,对于提升城市品位和格局,助推国家中心城市高质量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郑州市贾鲁河保护条例》已从2020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建立完善《条例》配套制度,进一步明确法律责任界限,十分必要。制定《郑州市二七区贾鲁河保护管理综合协调机制(试行)》《郑州市二七区贾鲁河保护管理工作考核评价制度(试行)》《郑州市二七区贾鲁河保护管理具体事项联合督办工作制度(试行)》《郑州市二七区贾鲁河禁止游泳、垂钓、野炊、烧烤的区域(试行)》,目的是为了切实加强贾鲁河保护管理,对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区贾鲁河保护管理工作机制,统筹推动沿岸周边区域协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改善水生态和水环境,维护河湖健康,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三、目标任务

《郑州市二七区贾鲁河保护管理综合协调机制(试行)》成立了郑州市二七区贾鲁河保护管理综合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贾鲁河区域内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中的重要事项,及时解决贾鲁河保护管理中的盲点、痛点、堵点、难点问题。

《郑州市二七区贾鲁河保护管理工作考核评价制度(试行)》对贾鲁河沿线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贾鲁河保护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将考核评价结果纳入河长制考核运用。

《郑州市二七区贾鲁河保护管理具体事项联合督办工作制度(试行)》贾鲁河沿线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部门协作配合,认真履行各自工作职责,凡列入联合督办的事项,要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保证质量,全方面掌握贾鲁河动态,切实做好贾鲁河保护工作。

《郑州市二七区贾鲁河禁止游泳、垂钓、野炊、烧烤的区域(试行)》明确禁止郑州市二七区贾鲁河全段游泳、野炊、烧烤,并结合河道水域、地域情况划定了1处可垂钓区域,在尽量满足群众日常需要的同时,保护群众安全,防治水源污染,美化景观等。

四、主要内容

(一)《郑州市贾鲁河保护管理综合协调机制(试行)》

成立了郑州市二七区贾鲁河保护管理综合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建立了综合协调机制联席会议制度,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和保障措施。

(二)《郑州市二七区贾鲁河保护管理工作考核评价制度(试行)》明确了贾鲁河保护管理考核评价对象、考核评价组织、考核评价内容、考核评价结果等级,并明确将考核评价结果纳入河长制考核运用。

(三)《郑州市二七区贾鲁河保护管理具体事项联合督办工作制度(试行)》明确了贾鲁河保护管理有关事项联合督办的原则、内容、程序和有关要求。

五、适用范围

《郑州市二七区贾鲁河保护管理综合协调机制(试行)》、《郑州市二七区贾鲁河保护管理工作考核评价制度(试行)》、《郑州市二七区贾鲁河保护管理具体事项联合督办工作制度(试行)》、《郑州市二七区贾鲁河禁止游泳、垂钓、野炊、烧烤的区域(试行)》适用本区贾鲁河区域内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六、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市二七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联 系 人:段祥军    

联系方式:8655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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