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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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说明

一、提出申请

填写《二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具体方式有三种: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网上发布即可。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面提出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二、申请的处理

1.审查。本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申请的处理。本机关对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该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3)属于免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3.答复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可提供纸质、光盘或其他介质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三、收费标准

政府机关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并通过纸张、磁盘、光盘等介质提供政府信息的,可以按照提供政府信息的件数收取检索费。检索工作包含政府信息搜索、审查、编辑等。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申请人要求所发生的复制、邮寄费用可参照上述收费标准执行。

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可以在《二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中一并填妥。

四、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郑州市京广南路9号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

冬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联系电话:0371-68700600

传真号码:0371-68700601

通讯地址:郑州市京广南路9号

邮政编码:450000

电子邮箱:erqirsj@163.com(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建议,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按照“申请方式”提出申请)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电话: 68700600。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您可以由此处在线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在线提交前,请您在河南政务服务网“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个人账号或法人账号,并登录(点击下方按钮可跳转到登录/注册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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