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管委会,马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二七区大型商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18日
二七区大型商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期各类安全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大型商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部署,决定自即日起至2026年2月6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大型商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牢固树立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的理念。聚焦大型商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和薄弱环节,通过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严格监管,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大型商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隐患,建立隐患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三单”管理机制,实现隐患闭环治理。着力解决消防安全通道堵塞、电气线路老化、消防设施损坏、违规用火用电用气、仓储货物堆放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机制,大幅提升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从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降低一般事故发生率,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构建长效安全管理体系。
三、整治范围
重点整治全区大型商场和大型超市。依据《零售业态分类》(gb/t 18106-2004)和商务部颁布的《零售业态分类规范意见》(试行)。
大型商场:营业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上集购物、住宿、展览、餐饮、文娱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购物中心、大型商业综合体。
大型超市:营业面积6000平方米(含)以上,采取自选销售方式,经营包装食品、生鲜食品和日用品等商品的商业业态。
各管委会、镇办要结合实际工作细化或拓展整治范围。
四、整治重点及责任分工
(一)消防安全通道。全面排查整治大型商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无占用、堵塞、封闭或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有效、标识清晰准确;防火分区划分是否符合规范,防火门、防火卷帘是否完好且能正常关闭,穿越防火分区的管线孔洞是否封堵严密;消防车道是否划定清晰标识,否是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户外广告牌、灯箱等障碍物导致堵塞、占用;大型商超周边及屋顶是否存在违规搭建棚房、广告牌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设施。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城市管理局,各管委会,镇、办事处
(二)用电用气。全面排查整治大型商超电气线路敷设符合规范,无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现象,电气设备无破损、老化、漏电问题,定期开展电气检测;餐饮区后厨等燃气使用区域,管道、阀门、灶具完好无泄漏,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应急切断阀,使用合格燃气具和连接管,抽油烟机定期清洗。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城市管理局,各管委会,镇、办事处
(三)消防设施设备。全面排查整治大型商超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并保持完好有效;消防设施及器材标识是否设置并醒目;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落实24小时双人值班。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是否与具备资质的维护保养机构签订合同;维保机构是否依法履责,定期开展维护保养。按规定应建微型消防站的单位,是否建立不少于6人、配备必要消防器材的微型消防站;是否明确岗位职责,队员是否掌握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等基本知识;是否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落实24小时轮流值班。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管委会,镇、办事处
(四)大型商超货物仓库。全面排查整治大型商超仓储物资的火灾危险性是否与原建筑设计的仓库、冷库类别相符;仓储区是否划线标明墙距、垛距、主要疏散通道、货物固定位置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是否设置专门库房单独存放。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应当安装自动喷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必须依法依规安装;不需安装的,提倡、鼓励安装简易喷淋和独立报警。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应急管理局,各管委会,镇、办事处
(五)特种设备。全面排查整治大型商超电梯(乘客梯、货梯、消防电梯)、自动扶梯等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验合格,取得使用登记证书,安全保护装置完好有效,建立台账并定期维护保养;压力容器等重点设备是否定期检测维护,运行正常,制定故障应急处置预案。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管委会,镇、办事处
(六)装修装潢。全面排查整治大型商超及内部商户装修使用的吊顶、墙面、地面等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范,采用不燃、难燃材料,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留存检测报告;装修施工是否办理审批手续,施工区域与经营区域进行有效防火分隔,严禁违规动火、用电;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建筑结构、破坏防火分区、遮挡消防设施等违规装修行为,是否违规搭建夹层、隔间;装修完毕后是否经消防安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管委会,镇、办事处
(七)特殊作业。全面排查整治大型商超动火作业、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特种作业是否严格执行审批制度,落实安全交底和专人监护,配备灭火器材等防护措施;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件上岗。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管委会,镇、办事处
(八)多合一场所。全面排查整治大型商超内是否存在经营、仓储、住宿“多合一”场所,重点整治店铺内设置员工宿舍、仓库与经营区域未分隔等问题,严禁地下建筑、易燃易爆物品经营区域设置“多合一”场所。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管委会,镇、办事处
五、职责分工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原则,全力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区商务局负责督促指导大型商超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落实落细各项防范措施。区消防救援大队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检查大型商超经营者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情况,督促隐患整改,查处违法行为。区应急管理局指导督促大型商超落实特殊作业各项规定;配合做好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储物资的排查。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大型商超周边道路两侧沿街外立面户外广告、招牌设置的排查;配合做好大型商超餐饮单位燃气安全的排查;依法处理违章私搭乱建妨碍灭火救援设施使用,占用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等的违法行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大型商超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及抽查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大型商超特种设施设备的排查。各管委会、镇、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大型商超的全面排查整治工作。
六、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起至2025年11月21日):各有关单位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召开工作部署会,统一思想、迅速行动,动员组织各级力量开展排查整治,发动社会单位开展自查自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5年11月22日至2026年1月19日):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督促大型商超运营单位或物业公司深入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自查自改,同时组织力量深入一线,全面开展专项整治执法检查和指导帮扶服务,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月20日至2月6日):各有关单位要对前期排查的问题,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闭环管理。系统总结专项整治中的有效做法和经验,查漏补缺,固化成果,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大型商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层层传导、责任到人。
(二)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各有关单位要聚焦检查重点,深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隐患要立行立改,对重大隐患要坚决停产停业整改,确保隐患整改形成闭环。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把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 “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齐抓共管” 的工作格局。牵头单位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及时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开展工作,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注重总结提升,构建长效机制。各有关单位要坚持标本兼治,在集中整治的同时,注重总结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将其转化为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管,持续巩固整治成果,防止隐患反弹回潮,推动大型商超市场及所属仓库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各有关单位于2025年11月21日前将本单位分管副职和具体负责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报区商务局,各阶段结束后上报本阶段工作开展情况,2月8日前上报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总体开展情况。
联系电话:61733961 郑政钉:马垠
电子邮箱:erqiqushangwuj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