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区市场及附属仓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18日
二七区市场及附属仓库消防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汲取二七区合盛鞋城“2·7”“10·10”火灾事故教训,深入推进二七区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三个全链条”专项整治、畅通消防“生命通道”、秋冬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区火灾形势稳定,按照省、市有关指示批示精神,根据《郑州市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26年3月15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市场及附属仓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二七区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三个全链条”专项整治、畅通消防“生命通道”、秋冬火灾防控工作重要举措,紧紧围绕“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目标,注重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推动从根本上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完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做深做细做实基层基础工作,力争通过专项整治,全面提升各类市场抗御火灾风险的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及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全区范围内的各类农(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及附属仓库。
(二)整治重点
1. 十一类建设管理突出问题:一是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明确、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二是违规搭建易燃可燃彩钢板房、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设置库房、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问题;三是锁闭占用疏散楼梯、疏散通道及堆放可燃杂物的问题;四是货物、杂物遮挡消防器设施的问题;五是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问题;六是防火分隔不到位(含耐火极限不足)、电缆竖井管道防火封堵不到位的问题;七是市场内多排建筑之间违规安装连廊连通,破坏原有防火分区的问题;八是应设未设消防设施及消防设施损坏停用、消防给水系统关闭的问题;九是违规敷设电气线路或未穿管保护的问题;十是单位违规留宿住人的问题;十一是应建未建微型消防站或不能发挥应有作用(含站内物品过期、老化)的问题。
2. 八类“习惯性”违规操作问题:一是违规使用明火拆(烧)除包装绳(带)的问题;二是违规实施电气焊(切)作业的问题;三是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问题;四是潮湿场所(环境)电线插板未采取防潮措施的问题;五是禁烟区域(市场内、仓储区)抽烟、乱扔烟头的问题;六是非农贸类市场违规使用明火做饭的问题;七是违规使用、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电器的问题;八是违规使用液化气罐,液化气罐未按规定安装金属软管、报警装置或老化的问题。
三、整治内容
(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建立市场安全管理人员公示制度,是否明确重点岗位人员消防安全工作职责,是否完善消防安全工作档案资料,是否严格落实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宣传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各项管理制度。重点检查: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落实24小时双人值班;是否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并如实登记巡查检查情况;从业人员和单位员工是否掌握初期火灾扑救方法,能否正确使用室内消火栓、消防软管卷盘、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管理时,是否在订立的书面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承包人、承租人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者在其使用、经营和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使用的,是否明确各方责任,是否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道进行统一管理;单位是否违规留宿住人。
(二)建筑防火。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平面布局、防火分区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存在违章建筑、搭建临时建筑或货物堆垛占用防火间距;是否存在货架设置不规范,导致疏散距离不足;是否在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重点检查:仓库上层是否设置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厂房;共用建筑的不同商户仓库分隔,是否满足防火分隔要求;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建筑或作为区域内分隔;电缆竖井、管道防火封堵是否符合要求;多排建筑之间是否违规安装连廊连通,破坏原有防火分区。
(三)仓储物资。仓储物资的火灾危险性是否与原建筑设计的仓库、冷库类别相符;仓储冷库的材质耐火等级是否采用A类、B1类防火材料;仓储区是否划线标明墙距、垛距、主要疏散通道、货物固定位置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是否设置专门库房单独存放。重点检查:是否违规在建筑内设置危险化学品仓库;仓库内是否违规设置员工宿舍;是否违规将危险化学品与其他物资混合储存;甲、乙类仓库是否违规设置办公室和休息室;物品堆垛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要求。
(四)安全疏散。疏散走道、楼梯间前室等公共区域是否违规堆放货物;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规定;防火门是否处于正常启闭状态;楼道、门厅、楼梯间是否存在违规堆放杂物。重点检查:仓库安全出口数量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安全疏散通道是否存在违规设置货架、封堵安全出口、违规停放车辆等。
(五)消防车通道。是否存在违法停放车辆、堆放货物、杂物导致消防车通道堵塞、占用;是否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设置货物堆放点;是否违规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户外广告牌、灯箱等固定障碍物,或可移动障碍物未采取有效临时挪移措施。重点检查:是否划定消防车通道,并设置明显警示标识;是否存在阻滞消防车通行、停靠的障碍物。
(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生产加工车间、仓库、配电室、员工宿舍、搭建的夹层、消防设备间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否落实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标明“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防火责任人”,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巡查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等区域设置住宿场所,导致“二合一”“三合一”“多合一”现象;餐饮后厨油烟道是否定期清理。
(七)建筑消防设施。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并保持完好有效;消防设施及器材标识是否设置并醒目;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是否与具备资质的维护保养机构签订合同;维保机构是否依法履责,定期开展维护保养。重点检查: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是否按照存放货物的火灾危险性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采用市政供水的消火栓压力、流量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是否积极采取加设消防设施等技防措施,提升单位本质安全水平。
(八)安全用火用电。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老化及私拉乱接临时线路;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超负荷电器及家用电器;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明火、燃气等。重点检查:是否违规实施电气焊;电气线路是否按要求穿管保护;是否存在违规使用高温照明灯具;具有爆炸危险性场所是否安装使用具有防爆功能的电气设备;是否违规使用超负荷大功率电器;是否违规使用液化气罐明火作业。
(九)微型消防站建设。按规定应建微型消防站的单位,是否建立不少于6人、配备必要消防器材的微型消防站;是否明确岗位职责,队员是否掌握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等基本知识;是否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落实24小时轮流值班。重点检查:随机抽查微型消防站队员对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是否熟练。
(十)引导鼓励加装消防设施。各管委会、镇办要引导、鼓励市场和附属仓库加装消防喷淋、消防自动报警装置、简易消防卷盘等消防设施,提升消防安全水平。
(十一)安全作业操作。按照行业操作规程,安全开展各类作业,严禁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禁烟区域(市场内、仓储区)抽烟、乱扔烟头。重点检查:是否违规使用明火拆(烧)除包装绳(带);是否违规电动车停放充电;是否在潮湿场所(环境)使用电线插板;是否在禁烟区域(市场内、仓储区)抽烟、乱扔烟头;商户是否违规使用明火做饭;是否违规使用液化气罐。
四、职责分工
各管委会、镇办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制订具体方案,落实属地责任和管理责任。各相关行业部门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本行业系统专项整治工作。
二七市场分中心:负责市场消防安全整治;负责督促市场及所属仓库贯彻执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检查市场经营者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情况,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区消防救援大队:履行综合监管职责,提供市场及所属仓库消防检查指南、人员培训、宣传教育、技术支持,依法开展监督执法,查处违法行为。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排查治理市场内及所属仓库危险化学品工作。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市场及所属仓库沿街市政道路两侧墙体立面的户外广告、招牌设置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处理违章私搭乱建妨碍灭火救援设施使用;对市场内燃气使用及后厨排烟设施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市场外围摊贩违法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行为。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商品交易市场消防安全检查,配合督促市场主体依法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对生产、销售领域消防及相关产品的质量监管工作;督促指导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无证从事特种设备焊接作业行为。
二七公安分局:负责配合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对涉及电气焊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打击处理;查处市场内、外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依法履行市场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与抽查工作职责。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依法监督检查市场内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娱乐场所、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执行有关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情况。
各管委会、镇办:按照本级消防安全职责清单,负责本辖区商品交易市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11月30日前)。各管委会、镇办,各有关行业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系统实际,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部署开展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对建筑消防设施、电气线路全部检测和维护保养一遍,对从业人员和单位员工进行全员消防培训,普遍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要督促各类市场依法履行自身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填写《二七区市场和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自查登记表》(见附件2),及时报二七区消防救援大队、二七市场分中心备案。
(二)全面排查阶段(2026年1月25日前)。各管委会、镇办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社区、有关行业部门等基层力量,逐片区排查摸底各类市场,及时更新完善底数台账《二七区商品交易市场登记表》(见附件3),由二七市场分中心统一汇总整理,二七区消防救援大队备案,于排查阶段结束后报区消安委办公室。
各有关行业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在本行业系统内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检查,逐一登记造册,建立问题隐患清单,督促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6年2月28日前)。各管委会、镇办要组织开展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针对前期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逐一“问诊”,做到排查一家、整改一家。对存在突出隐患一时难以整改的,组织公安、应急管理、市场分中心、城管、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整改一批消防安全隐患。要广泛发动镇(街道)、物业、巡防、保安等基层力量,开展不间断巡查,第一时间发现和制止占用消防车道、堵塞疏散通道、违规动用明火、私拉乱接电线、违规留宿住人等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四)巩固总结阶段(2026年3月15日前)。各管委会、镇办要通过专项整治,切实查清辖区市场底数,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等工作台账,找准存在的共性疑难问题,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工作实效。专项整治结束后,要持续抓好各类市场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工作落实,实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要针对本地区、本行业系统实际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有关部门、单位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实效。
(二)严惩违法行为。各有关部门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依法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查处、案件移送、问题整改等闭环机制,切实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且一时难以整改的,严格实施政府挂牌督办,采取强力措施督促按期整改销案。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及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条幅等形式,大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跟踪报道专项整治情况,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要深入贯彻落实消防安全“一曝光六公开三倒逼”工作机制,加大对久拖不改、隐患严重单位的曝光力度,形成强大声势。要切实加大市场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培训力度,着力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
(四)强化督导检查。区消安委要适时派出工作组,对各管委会、镇办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凡督导发现消防安全检查不到位、失控漏管的,予以通报批评;凡因工作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较大及有影响火灾事故的,严格进行责任倒查处理。
各管委会、镇办,各有关部门于2025年11月25日前明确1名分管副职及1名联络人,将《二七区市场及附属仓库消防安全联系人统计表》(附件1)发邮箱;11月30日前将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二七市场分中心(盖单位公章后发邮箱);专项整治期间,每周四上午11时前上报《二七区市场和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4)节假日延后第一个工作日,专项整治结束后3日内上报工作总结。
联系电话:68243195,电子邮箱:glcsc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