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市场公平竞争,规范我区市场经济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5〕55号)要求,区政府组织对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2014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决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01件、失效规范性文件31件、废止规范性文件1件。现予公布。
附件:
1.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2.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3.废止规范性文件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