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马寨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顶新项目土地平整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的结果为:送审金额为1897581.57元,审定金额为1897052.81元,审减金额为528.76元。
根据审计署、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的规定核减工程总造价。
审计建议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规章;进一步严格工程结算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项目建设程序;
(二)建设单位应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各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工程结算,避免虚报、错报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