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二七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郑州市精神病防治医院2019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郑州市精神病防治医院位于郑州市郑密路36号,始建于1964年,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一级非营利性综合医院。医院内设科室27个,其中:行政科室12个,业务科室15个。编制床位69张,实际开放床位264张。至2019年12月31日,实际在职人员188名(其中在编人员82名、外聘人员103、退休返聘人员3名),离退休人员36名。
2019年12月31日,市精神病院账面资产总额2,108.36万元,负债总额5,336.93万元,净资产-3,228.56万元。
2019年郑州市精神病防治医院总收入2,708.22万元,总支出3,713.67 万元,当年盈余-1,005.45万元。
二、审计评价
郑州市精神病防治医院提供的会计资料较真实地反映了2019年度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本次审计的郑州市精神病防治医院财务情况总体较好,单位内控制度比较健全完善,厉行节约意识进一步强化。2019年度财务收支基本遵守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但在部分财务收支、资产管理上等存在一些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重大经济事项未经集体研究决策。
2、大额现金支付。
3、部分费用支出未取得发票。郑州市精神病防治医院部分电费、支付房租、病人餐费等费用支出未取得发票。
4、2019年1-12月份代扣职工个人所得税未取得完税凭证。
5、部分公务用车使用不规范,派车单及用车台账不完整。
6、报废固定资产未申请处置,部分固定资产该申请报废未报废一直未报上级主管部门核销。
四、审计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二七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建议郑州市精神病防治医院强化决策机制,加强经济决策制度执行,对重大经济事项的内部决策,应当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实施。严格财经法规,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规,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力度,确保各项财务收支行为合法合规,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进一步建立健全医院资产管理制度,完善内部资产管理措施,全面、准确核算资产,及时清理往来款项,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规范合同管理,确保合同有效履行。医院各项经济活动要按照规定签订合同,加大合同监管力度,规范合同履约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和评价合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对合同履行情况实施有效监控,保证合同有效履行。
五、审计整改情况
郑州市精神病防治医院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比较重视,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部分问题已整改完毕,其他问题正在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