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光永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大美丽乡村建设投入、推动台郭原址回迁安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原址修复提升项目建设,依据2023年5月11日区委会议纪要精神,台郭村原址修复提升项目建设主体为村级经济组织(村属公司),通过对外公共招标确定代建企业,参照政府投资模式签订合作协议后,代建企业带资建设台郭村的原址修复安置项目。
区农业农村局按照有关政策要求,积极对接市级职能部门,2023年争取到上级第一批奖补资金300万元,包装台郭社区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台郭村和美乡村示范村的建设内容均融合在原址修复提升项目里,目前已完成2023年度投资计划的82.8%。后由于资金问题,原址回迁项目停滞,原中标单位退出,中建七局接盘继续建设,但受资金影响,工程建设进度迟缓。由于无法达到市局的验收标准,也达不到申请第二批奖补资金的节点,目前市里已不再开展台郭社区2023-2024年后续和美乡村建设,奖补资金也不再拨付。
今后,区农业农村局将积极与上级主管单位对接,了解相关政策及扶持措施,争取上级资金投入项目建设。
郑州市二七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