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71248/2025-00036
  •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七分局
  • 人大建议
  • 2025-12-05
  • 2025-12-05
关于倡导樱桃沟辖区推进艾草规模化种植建议的答复
对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B(2025)117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邵传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倡导樱桃沟辖区推进艾草规模化种植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樱桃沟地区经济发展及产业规划的关注与思考,您的建议对于利用樱桃沟自然资源、拓展居民增收渠道具有重要意义。

正如您在建议中所阐述,樱桃沟地区独特的地形地貌与气候条件,确实为艾草种植提供了得天独厚的自然基础,艾草产业的广阔前景也为当地经济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然而,我区目前绝大多数林地都是市政府租地造林,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地林木管理权均归属于市级政府。且尖岗水库两岸的林地基本上都是省级公益林,兼具水源涵养的作用。故区级层面暂无权限直接开展艾草规模化种植相关工作。

但请您放心,我们高度重视您的建议,会积极与市级林业主管部门沟通汇报。一方面,向市级部门全面介绍樱桃沟地区发展艾草种植的优势条件以及潜在的经济、社会效益,争取市级部门将樱桃沟艾草种植纳入全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当中;另一方面,持续跟进汇报进度,及时向您反馈市级部门的意见和回复。

在区级职责范围内,我们也在积极行动。可以为后续可能开展的艾草种植提供种植技术咨询和指导的前期准备,收集艾草种植技术资料,以便能迅速为居民和辖区提供技术支持;积极宣传樱桃沟的资源优势,为吸引艾草产业上下游企业入驻做好铺垫工作。如市级林业主管部门有规模化种植意向,我们还将组织开展对艾草市场和产业发展的调研,进一步分析樱桃沟发展艾草规模化种植的可行性和潜在风险,为未来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我们会持续跟进相关事项,积极推动问题解决,努力让樱桃沟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为居民增收和辖区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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