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申涛、陈俊峰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优化二七区土地相关证件办理流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土地界线与手续方面的问题
(一)资源规划二七分局在2012年开展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工作,精确测定了每个村(社区)的边界,但由于数据保密原因,不能将大范围坐标数据全部公开,村(社区)遇到边界不清楚的情况,可以向资源规划二七分局申请该范围土地边界坐标,实地放样即可得到村(社区)间的精确边界。
(二)资源规划二七分局正在研究关于审核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办理流程、规章制度,因资源规划二七分局不具备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审批权限,目前正在向市级部门反映。
二、关于规范不动产办理流程方面的问题
由于资源规划二七分局不具备不动产登记的职能,就你们提出的以上几点问题,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主要做法如下:
(一)创新服务模式
1.设置“办不成事”窗口。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按照《郑州市政务服务大厅“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工作制度》要求,规范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并建立配套的“办不成事”台账,受理办理群众诉求,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问题,持续提升服务企业群众能力水平。
2.全面推进“好差评”系统。业务办理完成后,把服务评价权交给企业、群众,及时让工作人员知晓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了解企业群众的感受和需求,提升主动评价率,实现主动评价率不低于50%。对于收到的差评,及时核实、整改、反馈,确保差评按期整改率、企业群众对整改满意率达到100%。
3.公示服务指南。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办公场所以及郑州市政务服务网公示所有业务申请材料不动产证办理操作指南(内含办理流程、收件清单、办证网点及联系方式)、样表、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六不准”等相关信息。
(二)优化办理流程
1.增设“综合受理”联办窗口。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房屋交易、税务、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明电〔2018〕18号)文件要求,满足群众办证需求,解决约号难问题。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设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综合受理”窗口,受理市内五区不动产登记和房屋交易业务。依托“一窗受理系统”,实施一体化受理模式,实现资料一次收取、数据一次录入、信息共享互用。减少申请资料重复收取、减少部门手工录入工作量,满足各方信息需求,实现国土、房管和税务部门之间信息互通共享。
2.明确工作办结时限。为深入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严格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当场办”、“当天办”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20〕2号)文件要求,对不动产登记机构单独办理的抵押登记、变更登记、离婚析产、继承等单件业务实现“当场办”;涉及房屋交易的单件业务“当天办”。
3.制定业务培训计划。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组织人员培训,切实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效率,加强对不动产登记相关政策的理解,全力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业务培训工作计划,加大学习培训力度,积极适应新政策、新形势。
(三)加强事后监管
1.严格落实“档案质检”工作。为提升登记人员办件能力,降低登记风险和行政诉讼败诉率,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严格落实《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不动产登记质量监督及登记》)(郑自然资文〔2019〕47号)文件要求,每月定期开展档案质检工作,对已办理完毕的各类型登记卷宗进行随机抽样,对检验结果做好记录。
2.公开监督投诉渠道。为营造开放包容、重信守诺、亲商安商、务实高效全方位服务市场主体的良好营商环境,保障企业投资者和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得到及时受理,群众可通过信访热线、信箱、现场投诉台、12345政务热线转办、“好差评”互动系统等渠道进行投诉,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按照属地管理、部门管理的原则,建立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做到“有诉即接、有诉即应、有诉必办、有诉即办”。
3.聘任“政风行风评议代表”。为进一步加强郑州市不动产中心政风行风建设,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从新闻媒体、房地产企业、金融机构、法院、律师等各行业中诚恳邀请关心支持中心工作,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对政风行风进行监督指导的各界代表人士,虚心接受批评意见建议,切实整改到位,为郑州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建设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