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帅委员: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建议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区人民法院建立常态化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助力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重视与支持!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工作,促进劳动人事争议合法公正及时解决,对完善我区劳动争议解决机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区经济发展和营商环境优化、有效推动诉源治理,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
2024年1月10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实施办法》,从健全交流共享机制、规范裁审程序衔接、加强裁审案件办案指导等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
2024年5月7日,我区劳动争议裁审衔接工作迈出了历史性一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与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区调解协会),在区人社局联合召开劳动争议调裁对接和裁审衔接工作座谈会,互相通报劳动争议办案工作情况,就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与诉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劳动争议大调解工作架构、充分发挥各乡镇街道现有调解组织职能作用、区调解协会向区仲裁院派驻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专班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为形成程序衔接、优势互补、调裁审三方协调联动的劳动纠纷解决机制开创良好条件。
2024年5月中下旬,区人民法院招聘30名非诉讼纠纷化解司法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区仲裁院应邀参与招聘面试工作,其中3名工作人员被分配到区仲裁院从事办案辅助工作,大大缓解了区仲裁院办案人员不足的问题。
2024年6月3日,区仲裁院与区法院再次在区人社局召开座谈会,就推动劳动争议诉源治理、建立劳动争议先行调解机制等裁审衔接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进行交流研讨,区法院拟派驻经验丰富的退休法官指导和参与先行调解工作。
随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和区人民法院交流与合作的深入,我们会逐步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常态化信息共享机制、常态化疑难复杂案件研讨机制和常态化联合培训机制,把您对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的提案建议转化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