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孙树钰委员: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劳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24年,二七区劳动争议裁审衔接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2024年5月开始,二七区仲裁院与二七区人民法院、二七区人民调解协会联合试行劳动争议裁审衔接工作,建立劳动争议大调解工作架构。6月,二七区仲裁院和二七区人民法院联合制定《二七区劳动争议诉源治理工作方案(试行)》,对裁审两家在劳动争议诉源治理工作的分工合作和办理程序做出明确规定;该月区法院招聘非诉讼纠纷化解司法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其中3名工作人员被派驻到仲裁院从事办案辅助和调解工作,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7月,由区法院3名退休法官和区人民调解协会5名民调员组成的调解员队伍,派驻到仲裁院开展立案前调解工作。7月30日,我们与区法院、区总工会、区司法局联合印发了《二七区“人社+法院+司法+工会”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对接工作实施办法》,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建立二七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站,制定调解办案补贴标准、合力强化劳动人事争议源头治理。自裁审衔接工作开展以来,成效显著,仲裁院对案件应收尽收,2024年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1628件,其中立案前调解成功715件,立案后又调解成功406件,一共调成1121件,总调解率69%,不予受理案件数也从2023年的1645件下降到2024年的348件;此外,我们还成为全市第一家发放调解补助的基层仲裁院。
此外,我们在办案中尤其注重营商环境的优化,不机械执法,针对个别有不良企图的劳动者打着“依法维权”旗号搞恶意仲裁,企图通过劳动仲裁对企业“敲竹杠”“割韭菜”“挣人生第一桶金”的,我们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坚决依法予以驳回,维护劳动者和企业双方合法权益实质性平衡。
为破解劳资纠纷频发,矛盾尖锐,调解难度大,劳动维权案件办理案多人少,基层调解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规范企业用人管理,将矛盾消除在萌芽,有力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服务保障经济建设高水平发展,2025年我们着力构建“区块调解点初调+调解工作站复调+仲裁院调裁”的区块联动三级劳动争议化解机制,提供劳动纠纷实质化解二七方案:1、根据全区企业分布情况,设置新业态产业集聚区、德化街中心商业区、二七经济技术开发区、嵩山路沿线科技型企业集聚区、传统商贸集聚区5个劳动争议调解点;每个调解点负责辐射范围内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劳动争议初调、调解协议签订;吸纳企业HR、人民调解员、退休法官等,建设调解人才库,将分散的专业人才集中调配,充实到各站点。2、区块调解点没有调解成功的案件由调解工作站复调,人社部门牵头,司法部门派驻人民调解员,法院保障裁审衔接顺畅,工会保障人员经费,发挥联动优势,化解劳动争议。3、对于矛盾突出、案情复杂、前两级难以调解的纠纷,由仲裁院立案调裁,采取庭前、庭中、庭后调解的工作方法,提升劳动争议调解率。
我们相信在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下,坚持群策群力,实现我区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