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助区政府领导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负责办理区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二)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和综合协调,提供决策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
(三)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四)负责区政府会议组织和区政府领导活动安排。
(五)负责对各镇街道和区政府各部门请示区政府的事项进行审核,提出拟办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六)负责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的公文接收、运转、归档及保密工作;负责区政府及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印制工作;指导全区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
(七)负责全区政务信息的采编和分析;指导协调全区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八)负责区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政府网站管理、政策解读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政务公开与信息公开工作。
(九)负责区长电话和区政府政务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指导各镇街道和区政府各部门政务值班体系建设工作。
(十)负责区志、年鉴编纂工作,安排、指导和协调镇街道史志的编纂工作。
(十一)拟订全区政务服务相关政策措施、标准规范、配套制度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区“一网通办”前提 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负责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推进行政“权责清单”制度改革工作。
(十二)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大数据战略、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负责全区政务信息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协调、管理和监督;统筹推进全区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十三)研究制定我区金融业发展规划、组织推进企业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我区企业上市工作;协调、服务辖区金融机构,配合相关部门推进金融诚信环境建设;负责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责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