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负责社区建设和辖区管理,发展街道经济和社会各项服务事业。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研究决定本单位行政、经济及其他各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市、区人民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加强街道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街道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辖区内经济社会组织加强政治领导。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抓好反腐倡廉思想教育工作。
四、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街道税源经济,完成各项经济指标,正确处理改革开放与稳定的关系。
五、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条例和规定,负责对本辖区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全面管理,控制人口增长,保证人口计划落实。
六、加强市政管理,搞好辖区市容、城建、市政、绿化、环保、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四城联创”活动。
七、组织单位和居民开展有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制定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落实。
八、指导村、社区工作,及时向上级政府反映村(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九、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工作,落实上级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部署,组织开展各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及时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全力维护辖区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
十、进一步促进和发展社会各项服务事业,组织落实社区服务,做好民政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加强基层政权建设。
十一、加强社保和再就业工作,积极完成社保和再就业任务。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