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郑州市二七区鼎盛大道与京广路交叉口西北角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秋冬) 14:30—18:00(春夏)
电话:0371—86177567、86667899
传真:0371—86177553
邮箱:eqajj2009@126.com
邮编:450000
二七区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对外合作与交流等工作;负责机关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
(二)应急指挥中心。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提请衔接驻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全区应对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辖区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
(三)人事财务科。指导所属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管理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和资产管理、社会保险、财务信息公开等工作;组织实施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行政奖励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四)火灾防治指导科。监督实施地方性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指导落实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省、市工作规划,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五)防汛抗旱和地质灾害救援科。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强降水、台风防御工作。指导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
(六)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承担有关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拟定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相关行业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服务、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工作。
(七)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统筹组织本单位“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组织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统筹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工作;负责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外其他危险化学品(不含仓储经营)经营许可,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组织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三类)经营备案等的具体办理工作,牵头组织相关技术审查,负责与事中事后监管的信息共享;负责与企业、群众、其他社会组织办事密切相关的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的动态调整、流程优化、审批服务标准化工作;负责对镇(办)、村(社区)相关便民服务工作的指导。
(八)安全生产基础科。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不含炼化、成品油管道)、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监督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督导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九)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全区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救灾和物资保障科。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区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十一)法规和宣教科。承担重大政策研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全区应急管理系统的法治建设,组织开展普法工作;承担执法监督综合性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重大安全生产违法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负责培训基地(不含消防救援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监督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有关安全生产考试考核工作。
(十二)调查评估和统计科。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受理生产安全事故的举报、查处和举报奖励等工作。
(十三)科技和信息化科。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贡献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撤销煤矿管理科,增设科技和信息化科。)
(十四)政治处。负责机关的党的建设等工作。主要承担党建工作研究谋划、具体任务落实、党员队伍管理等工作职责。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宣传党的政治思想文化等方针政策;承担应急管理系统典型人物的评选、学习与推广,配合机关党委做好党员的教育与学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