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二七区统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会务、文电、安全、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信访、政务公开、机关后勤保障等工作。组织开展新闻宣传、舆情监测及预期管理相关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承担机关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政府采购、财务、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监督督查工作。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党建办。负责机关党群、纪检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负责党员的教育、发展和管理工作;负责党建各项工作的落实;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报道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务政务公开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统战、老干部、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
(三)法规科。组织实施对全区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统计违法举报,建立实施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完善统计信用制度;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协调全局依法行政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标准、改革规划和方案;组织全区经济社会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标准;组织协调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
(四)综合核算科。监测预警全区国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整理和提供全区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组织落实国家、省、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区地区生产总值;组织投入产出调查,编制全区投入产出表、资金流量表(实物交易部分)、资产负债表和国民经济账户;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展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组织开展对重要的统计监测考核指标体系的研究;贯彻落实有关监测和评价考核方案;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基础工作。
(五)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房屋、公用事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六)工业能源统计科。组织实施工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负责全区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数据,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组织实施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七)贸易统计科。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八)服务业统计科。组织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电信等服务业统计数据;配合计算全区第三产业增加值;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九)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科。负责组织协调全区人口抽样调查、人口与城镇化调查、企业用工调查、劳动工资、社会科技、劳动工资、社会发展、文化产业、企业创新统计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