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郑州市二七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依法治区办)设在郑州市二七区司法局,接受中共郑州市二七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科,负责处理区委依法治区办日常事务。郑州市二七区司法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区委依法治区办相关工作,接受区委依法治区办的统筹协调。
郑州市二七区司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平安建设、信访稳定工作;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助局领导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定司法行政工作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文电、保密、机要、会务、信息、督办、接待、车辆管理、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调任、工资福利及公务员登记、干部人事档案、因私出入境管理等相关人事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信息技术网络建设;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统计工作。负责管理局机关和所属单位行政和事业经费;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国有资产及基本建设投资;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预算、决算、财务管理、审计和政府采购;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二)政治处(党建办)。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和宣传报道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务公开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队伍建设、教育培训、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党员教育、发展和管理工作;负责意识形态、舆情监测、舆论引导工作;负责统战、老干部、工会 、共青团、妇联工作。
(三)法治宣传科。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区各部门普法责任制落实,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及全区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拟订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法治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全区法学教育和在职政法干部、企业法律顾问培训工作。
(四)基层法务科。指导全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司法所、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监督检查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全区“148”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
(五)社区矫正科。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区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拟定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开展社区矫正社会工作和志愿者服务;负责全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法律事务指导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律师业务培训;指导、检查法律援助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承担全区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导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统筹组织本单位“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组织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统筹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工作;负责基层法律工作者执业变更注销许可和对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等事项的具体办理工作,牵头组织相关技术审查,负责与事中事后监管的信息共享;负责与企业、群众、其他社会组织办事密切相关的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的动态调整、流程优化、审批服务标准化工作。
(七)法制科。负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负责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全区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综合性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研究完善规范行政执法有关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全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负责指导行政裁决工作。负责区政府涉法重大决策和重要法律事务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区政府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清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办申请区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受区政府委托代理区政府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承办区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