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上级业务部门指导,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办理辖区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的相关工作及后续日常监管工作;承担辖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特种设备、标准化、计量、认证、检验检测知识产权、价格等监督管理工作;开展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有关事故、突发事件等的应急处置及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保障工作;负责辖区商品交易市场(含专业市场)的日常监管;承担市场交易行为、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行为的监管工作;负责处理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案件,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对接区市场监管等部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