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受委托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三)配合做好编制房屋征收计划,负责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征收决定公告的起草等相关工作,负责进行房屋征收调查、订立补偿协议,征收补偿资金的管理使用等工作;
(四)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数据信息统计和档案资料管理等工作;
(五)配合做好辖区内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的信访稳定工作;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科室:
(一)行政科:负责上级部门和我中心文件的传递,并组织全体人员学习贯彻落实;负责中心文件的起草、审核等工作;负责档案管理及文件保密工作;负责日常性事务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党群、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二)劳资科:负责我中心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和财务管理,人员人事调动、调标晋档、工资套改和工作人员的平时及年终考核、劳动统筹、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的缴纳工作,以及单位人员编制、人事档案和人员管理工作。严格审查原始凭证,必须手续完备,严格按照单位的财务制度执行。负责单位工资统发工作。按人社局要求做好辅助人员的审批工作,及时沟通派遣公司做好辅助人员的合同签订及工资发放。
(三)信访科:负责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处理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加强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及时督促其他业务科室定期排查不稳定信息。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我中心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对我中心其他业务科室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四)法制科:负责我中心房屋征收工作中涉及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民事诉讼及诉讼案件汇总和整理,以及司法强制执行的整理上报和执行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加强与各级法院的沟通协调,同时积极与各区房屋征收工作加强联系。做好我中心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与解释工作。
(五)督查科:负责党政领导班子有关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意见反馈和情况通报。配合纪委完成违纪案件的查处,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等保持沟通联系,共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六)权证科:负责我中心房屋征收项目产权证、土地证注销、分割的办理工作。负责我中心遗留安置房产权证办理政策落实,协助各安置项目向开发企业提供产权证办理所需的征收文件及手续。
(七)征收安置科:负责我中心征收安置业务指导,审核把关征收相关程序,上报年度征收计划及各征收项目进展数据,统筹年底考核,对接上级部门督导;负责购买、管理、使用征收项目的安置房源,认真做好安置资料数据的归档整理工作;宣传征收条例、项目征收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对群众答疑解惑工作;对领导批示的属科室范围内的信访案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包案处理,做到案结事了;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拆迁科:负责征收区域的调查摸底工作,做到数据汇总准确无误。做好征收群众的政策宣传、动员解释工作。负责征收安置补偿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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