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党群、纪检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党员的教育、发展和管理工作,做好思想政治、宣传教育、纪律检查、统一战线和群众工作,负责上下、左右联系,承办机关日常事务和目标管理,承担机关值班值守、机要、信息、政务公开、督察督办、重要会议安排、草拟全局综合性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通知、请示和其他重要文件,把好局机关文件质量关,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清理工作,协助机关领导处理日常性及突发性工作。
(二)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科。负责全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工作,监督检查全区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做好全区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救助工作,负责全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的来信来访及信访稳定事宜,承办、转办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推进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提升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水平。
(三)复员退伍军人移交安置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和随调配偶、复员退伍军人档案的移交、接收和审核工作;协调推动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政府安置条件退役士兵待遇落实。
(四)就业创业科。负责定制全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年度就业创业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全区退役军人学历教育、技能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退役军人职业推荐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全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税收、金融等优惠政策。
(五)优抚和褒扬科。负责全区双拥工作规划和计划,组织、协调、指导基层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区活动: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活动,负责拥军优属模范单位及个人的命名表彰:负责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及现役军人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申报材料的审批和抚恤金发放工作:负责烈士褒扬工作:负责立功褒奖、义务兵优待金发放、光荣牌悬挂等工作,提升军人尊崇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