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起草局重要文件、重要请示报告和情况汇报等综合文稿;负责公文处理、文书档案、机要保密、会务办理、工作督查、建议提案办理、爱国卫生、公车管理、年鉴史志编纂、机关安全保卫和机关行政管理等工作;负责综合调研工作。负责制定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监督行业行政执法工作。
(二)党建办。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负责党员的教育、发展和管理工作;负责党建各项工作的落实;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务政务公开和党风廉政建设。
(三)财务人事科。负责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编制、审核年度经费预决算;负责组织实施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工作;负责职工考核奖励、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劳动工资、技术职称、人员招录、人事管理及信息维护等工作。
(四)信访清欠室。负责平安建设、综合治理、信访稳定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事项的登记、受理、转办、交办、督办、上报等工作;负责重大信访事项的协调处理;负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协调处理群体性事件等工作;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及其信访工作机构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收储工作;负责社会保险费的收缴工作;会同市、区有关部门开展建设领域工程款拖欠清理工作。
(五)道路建设科。负责辖区内市政道路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投资的道路、桥梁、雨水、污水等工程的组织实施和移交工作;负责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的协调监督工作;组织协调依附市政道路的配套建设同步施工工作。组织实施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专用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方针和政策,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组织领导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和保护工作;加强管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负责编制辖区农村公路规划,会同区有关部门编制县道的规划、报批工作;会同区有关部门编制乡道、村道的规划和报批工作;负责全区农村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负责全区农村公路标志标线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农村公路管理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服务、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工作。
(六)安全运输科。负责与有关部门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承担涉及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相关协调工作;负责全区道路运输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机制建设;负责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组织推进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负责行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行业管理;参与拟定全区物流业发展有关政策和标准,按规定负责道路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地方交通战备工作;负责国防动员相关工作。负责辖区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服务、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工作。
(七)建设管理科。负责协调拟订全区建筑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行业发展政策;负责建筑业市场管理工作;负责辖区集体建设用地上及国有土地上列入棚户区改造计划的拆迁安置区房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共建筑和非住宅居住建筑装修装饰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公共建筑和非住宅居住建筑装修市场秩序;负责对装修装饰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实施管理,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和体系。负责职责范围内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道路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监管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和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工作;落实建筑节能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实施;负责绿色建筑工作,推进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的应用;负责散装水泥推广应用工作及对全区散装水泥推广应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研究推进建筑业产业现代化;负责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负责对建设工程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情况核查;负责墙材企业申报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确认、资料审核等工作;负责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负责既有建筑加装电梯工作。
(八)停车场建设管理科。负责落实停车场建设相关政策;负责组织统筹推进辖区各类停车场建设工作。
(九)工程技术室。负责全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农村公路工程质量、工程定额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工程招标投标、市场准入、定额和建设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相关政策的监督落实;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服务、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工作。
(十)重点项目协调办公室。负责辖区内省、市重点项目的协调、配合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国家和省、市、区重点物资运输、紧急货物运输;负责协调对接铁路、航空、邮政等领域涉及地方有关事项;负责组织协调全区春运工作。
(十一)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统筹组织本单位“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组织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统筹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工作;负责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公共服务及其他依申请行政权力等的具体办理工作,牵头组织相关技术审查,负责与事中事后监管的信息共享;负责与企业、群众、其他社会组织办事密切相关的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的动态调整、流程优化、审批服务标准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