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二七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郑州市二七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2001年10月成立,全供事业单位,正科级规格,内设5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人事计财科、组织纪检科、法制宣传科、执法督察科;4个直属执法中队分别为渣土运输管理中队、犬只管理中队、机动一中队、机动二中队,18个乡镇办下派执法中队分别为解放路执法中队、铭功路执法中队、德化街执法中队、一马路执法中队、蜜蜂张执法中队、五里堡执法中队、福华街执法中队、京广路执法中队、建中街执法中队、淮河路执法中队、大学路执法中队、嵩山路执法中队、长江路执法中队、人和路执法中队、侯寨执法中队、马寨执法中队、樱桃沟执法中队、金水源执法中队。
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1、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2、依据城市工程渣土管理方面的法规、规章的规定,对市区建成区内违反城市工程渣土管理规定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3、依据城市养犬管理方面的法规、规章的规定,对市区建成区内违反城市养犬管理规定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4、依据城市市政设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市区建成区内违反城市市政设施管理规定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5、依据市容管理方面的法规、规章,对市区建成区内主次干道两侧违章临时搭建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6、依据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在市区建成区内建设、使用燃用煤等高污染燃料炉灶,对装卸、运输可能产生扬尘的货物的车辆和施工车辆未配备专用密闭装置或者采取其他防尘措施,对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等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7、依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市区建成区内违反商业经营噪音管理规定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8、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在依法批准设立的市场外或经营场所外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二)人员情况
郑州市二七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实有人员407人,在职398人,其中行政4人,全供事业394人。退休人员7人,退职2人。
二、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下设无二级机构,故2017年部门预算只包含本单位部门预算。
三、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51110788元,
支出51110788元,与2016年度对比增加10196488元,增长24.9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工资待遇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加大。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51110788元,分别为: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7282元;
2、事业单位离退休153457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35098元;
4、行政单位医疗22097元;
5、事业单位医疗1471942元;
6、行政运行(城乡社区管理事务)411265元;
7、城管执法42366085元;
8、住房公积金2883562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单位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51110788元,分别为: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7282元;
2、事业单位离退休153457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35098元;
4、行政单位医疗22097元;
5、事业单位医疗1471942元;
6、行政运行(城乡社区管理事务)411265元;
7、城管执法42366085元;
8、住房公积金2883562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为51110788元,支出为51110788元,与2016年度对比增加10196488元,增长24.92%。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51110788元, 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对比增加10196488元,增长24.92%。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7282元;
2、事业单位离退休153457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35098元;
4、行政单位医疗22097元;
5、事业单位医疗1471942元;
6、行政运行(城乡社区管理事务)411265元;
7、城管执法42366085元;
8、住房公积金2883562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51110788元,分别为:
1、工资福利支出38279594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8937452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54742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139000元。
(七)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08.42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2016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33.27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5.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75.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属于全供事业单位,2017年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2311653元;与2016年相比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减少165542元,减少6.68%,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7年度无政府采购安排。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取得的收入。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4、医疗卫生支出医疗保障: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5、城乡社区事务: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住宅、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支出、土地有偿使用支出、城镇公用事业附加支出、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0、“三公”经费 。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