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71272/2017-00002
  • 二七区交通运输局
  • 部门预算
  • 2017-04-17
  • 2017-04-17
郑州市二七区交通运输局2017年部门预算

郑州市二七区交通运输局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2、编制全区交通基础设施和区域综合运输等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3、承担全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建立完善交通运输服务体系。

4、负责全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行业管理。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政策、法规和标准;制定全区农村公路养护实施细则;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养护建议计划;编制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计划;监督和考核农村公路管理所、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农村公路管理工作,检查养护质量,对省、市、区养护补助资金、养护项目、养护质量、进度负总责;负责全区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工作。

5、按照上级要求,搞好区以上重点公路工程征地、拆迁协调,维护良好的施工环境。

6、负责全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检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有关统计工作。

7、负责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在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的推广应用,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8、负责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交通运输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国家、省、市重点物资运输;组织协调全区地方交通战备工作;负责国防动员的有关工作。

9、指导全区交通行业职工队伍建设。

10、承办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室、行政审批服务科。

下属单位:郑州市二七区公路运输管理所和郑州市二七区交通局地方道路管理所

(三)人员构成情况

郑州市二七区交通运输局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48人;在职职工61人,离退休人员34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1064.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64.55万元(财政拨款558.6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505.88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1064.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4.55万元,项目支出280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150.6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为26.57万元、农林水支出为28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57.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为49.73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784.5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62.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1.9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3.68万元,其他基本支出6.82万元;项目支出280万元。

(三)主要项目: 

农村公路养护小修保养280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依据《二七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要求,农村公路的小修工程及日常养护要达到以下标准:

(一)定期制定公路维修养护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和检查。

(二)路基:路基坚实稳定;路肩平整,无杂草、无亏土,与路面接茬平顺,边缘顺适;边坡稳定、坚固、平顺,坡度符合规定;边沟、排水沟完好,无淤塞,排水畅通。

(三)路面:具有足够的强度及平整度,及时修补沥青路面的裂缝和坑槽,填灌水泥混凝土路面的裂缝和纵横接缝,做到平整、完好、整洁、无积水(积雪),横坡适度、排水畅通。

(四)桥梁及桥面:平整无裂缝,桥头无跳车,排水畅通无堵塞,桥面清洁无杂物;涵洞完好无淤塞、开裂、沉陷、漏水,翼墙完好、坚固。

(五)及时处理路基、路面各种病害,保持公路完好、平整、畅通、整洁、美观。

(六)公路标志标牌(线路名称、里程碑、百米桩、导向牌、桥涵承载标志、限载标志)齐全。

(七)坚持路巡、路查制度,对于临时出现的水毁及影响道路通行的病害,要及时上报处理。

(八)建立健全各种养护台账,统计图表上墙。统计报表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资料数据准确、真实。

(2)资金测算。

小修保养经费由区财政按照县道每年每公里3.6万元,乡道每年每公里1.55万元,村道每年每公里0.7万元安排。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1064.55万元,比上年减少582.75万元。减少原因为项目支出有所减少。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8.96万 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1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1.15万元。比去年减少0.76万元,减少原因为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从紧控制公务接待,公务接待支出相应减少。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6.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2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办公桌,单价0.08万元,数量1张,共计0.08万元;

2.台式电脑,单价0.45万元,数量5台,共计2.25万元;

3.台式电脑,单价0.44万元,数量2台,共计0.88万元;

4.机房专用UPS电源,单价0.18万元,数量1个,共计0.18万元;

5. 路由器,单价0.6万元,数量1个,共计0.6万元;

6. 单人床,单价0.18万元,数量1个,共计0.18万元;

7. 办公椅,单价0.045万元,数量6把,共计0.27万元;

8. 档案柜,单价0.06万元,数量6个,共计0.36万元;

9. 办公桌,单价0.1万元,数量1张,共计0.1万元;

10. 一体机(复印、打印),单价1.5万元,数量1台,共计1.5万元;

11. 空调,单价0.42万元,数量1台,共计0.42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

(四)医疗卫生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五)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

(六)农林水支出:指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

(七)交通运输支出:指交通运输和邮政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运输支出、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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