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二七区铭功路街道办事处
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
2、组织开展街道办事处经济建设工作,发展街道经济,壮大街道经济实力;
3、负责私营个体经济发展的规划、指导和协调工作,组织开展招商引资,发展开放型经济;
4、负责发展壮大税源经济,协助工商、税务部门搞好工商税务登记,做好税源排查、零散税种的清理征缴等工作。
5、做好城市管理工作,负责沿街门面、路边摊点和临时集贸市场的规范管理。组织开展辖区内道路、小街巷、居民小区的环境卫生保洁和绿化工作,保持文明整洁的市容环境;
6、负责社区居委会建设工作,指导、帮助社区居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组织并指导各社区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发展社区经济;
7、负责兴办社会福利事业,承办下岗职工再就业、失业人员救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
8、负责民政、计划生育、环境保护、教育、文化、卫生、科技、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工作,组织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9、做好信访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保持社会稳定;
10、负责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检查、指导,督促辖区单位消除安全生产隐患,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11、开展拥军优属工作,做好国防动员和兵役工作;
12、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和归侨、侨眷、少数民族、宗教人士的合法权益;
13、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内设14个机构:党政办公室、孵化基地办公室、党建妇联办公室、社会管理办公室、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宣传工作办公室、财政所、城市管理办公室、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公室、楼宇服务中心、安全管理办公室、民生保障办公室、社区管理办公室。辖6个社区和1个村:解放路社区、二道街社区、西前街社区、西后街社区、东后街社区、西彩社区、西陈庄村。
(三)人员构成情况
铭功路街道办事处部门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130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121人;在职职工100人,离退休人员55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1820.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20.51万元(财政拨款1635.3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5.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8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1820.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0.5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45.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1.2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7.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6.04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820.5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50.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3.92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60.51万元,其他基本支出35.2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1820.51万元,比上年增加29.35%。增加的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94.6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增加32.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168.56万元,其他基本支出增加17.8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3.8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6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0万元。“三公”比上年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从紧控制公务接待,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3万元。
五、其他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509.12万元,比2016年增加49.86万元。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工作的投入。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35.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20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空调挂机,单价0.3万元,数量10台,共计3万元;
2.空调柜机,单价0.6万元,数量4台,共计2.4万元;
3.复印机,单价4万元,数量1台,共计4万元;
4.激光打式印机,单价0.15万元,数量2台,共计0.3万元;
5.照相机及器材,单价0.2万元,数量2台,共计0.4万元;
6.彩色电视机,单价0.5万元,数量2台,共计1万元;
7.台式机,单价0.5万元,数量5台,共计2.5万元;
8.便携式计算机,单价0.8万元,数量1台,共计0.8万元;
9.投影仪,单价1万元,数量1台,共计1万元;
10.办公桌,单价0.06万元,数量10张,共计0.6万元;
11.办公椅,单价0.02万元,数量10张,共计0.2万元;
12.文件柜,单价0.05万元,数量10个,共计0.5万元;
13.便民椅,单价0.01万元,数量5个,共计0.5万元;
14.电瓶汽车,单价8万元,数量1辆,共计8万元;
15.LED屏,单价10万元,数量1个,共计10万元;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取得的收入。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办事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
(五)医疗卫生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六)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