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71141/2017-00004
  • 二七区人社局
  • 部门预算
  • 2017-04-19
  • 2017-04-19
郑州市二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预算

郑州市二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郑州市二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于2010年3月,现位于郑州市京广南路9号。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人事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等。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本单位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就业促进科、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社会保障科和行政服务科7个科室及劳动人事仲裁院、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中心、行政培训中心、劳动保障服务管理中心、职业介绍中心、劳动监察大队、人事档案管理中心、社保办8个二级机构。

人员构成情况

 本单位人员共有编制127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113人;实有人员共计148人,其中:在职职工121人,离退休人员27人。

二、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包含局本级、郑州市二七区劳动监察大队、郑州市二七区行政培训中心、郑州市二七区社会保险管理办公室。

三、2017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105.5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7105.53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均减少277.65万元,减幅3.76%,减少原因是2017年区级不再接收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减少大学生的工资、统筹费用预算,社保办取消工资统发行政人员和副科级以上事业人员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费用预算。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105.5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7103.64万元,非税收入1.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2.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01.0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07.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3.79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05.53万元,基本支出1633.53万元,项目支出5472万元。

(1)、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2.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01.0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07.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3.7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基本支出1633.5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64.9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21.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3.76万元,其他基本支出3.59万元。项目支出5472万元,其中:事业发展专项支出113万元,专项业务支出5359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105.5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7105.53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均减少277.65万元,减幅3.76%,减少原因是2017年区级不再接收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减少大学生的工资、统筹费用预算,社保办取消工资统发行政人员和副科级以上事业人员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费用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05.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3.53万元,专项业务支出5359万元。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277.65万元,减幅3.76%,减少原因是2017年区级不再接收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减少大学生的工资、统筹费用预算,社保办取消工资统发行政人员和副科级以上事业人员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费用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33.5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64.9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21.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43.80万元(住房公积金93.79万元、取暖补贴23.65万元)其他基本支出3.59万元。与2016年相比基本支出增加150.83万元,增长10.17%,增长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工资、统筹标准的逐年递增。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8.81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6年减少1.8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万元(201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2.9万元,减少原因为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81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7.72万元,为保留车辆运行维护费用支出)

(1)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1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86.11万元,比2016年减少1.17万元,减幅1.34%,基本和往年持平。其中:办公费预算25.21万元,比2016年减少7.45万元,减幅22.81%;印刷费预算18.67万元,比2016年增加1.67万元,增幅9.82%;差旅费预算7万元,比2016年减少0.5万元,减幅6.67%;水电费预算10.66万元,比2016年增加0.31万元,增幅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7.8万元,比2016年增加0.1万元,增幅1.21%。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1.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9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台式电脑,单价0.55万元,数量2个,共计1.1万元;

2、打印机,单价0.2万元,数量2个,共计0.4万元;

3、办公桌椅,单价0.13万元,数量3套,共计0.39万元。

四、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医疗卫生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六)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

(七)“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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