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71432/2018-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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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部门预算
  • 2018-02-23
  • 2018-02-23
二七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2018年财政预算公开


二七区房屋征收办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附件1:

二七区房屋征收办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受区政府委托,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2)做好房屋征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解释咨询工作;

(3)做好对辖区具备资质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监督、协调服务工作;

(4)负责处理拆迁遗留问题和涉及信访户的稳定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报请实施本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范性文件;

(6)负责房屋征收及委托的实施机构及其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编制房屋征收计划,拟定补偿方案;

(8)拟定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报区政府发布;

(9)组织进行房屋征收调查,订立补偿协议;

(10)负责组织房屋征收区域内被征收房屋评估工作;

(11)负责征收补偿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

(12)受区政府委托,负责房屋征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3)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数据信息统计和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行政科、劳资科、信访科、法制科、督查科、补偿服务中心、拆迁一科、拆迁二科、拆迁三科、拆迁四科。               下属单位:郑州市二七拆迁安置补偿事务所、郑州市二七区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

(三)人员构成情况

二七区房屋征收办部门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112名,截至2017年12月共有离退休人员17人,在职职工102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事业人员102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518.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18.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518.42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518.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8.42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城乡社区支出1158.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8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4.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23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518.4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82.6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59.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88万元,资本性支出47.08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518.42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253.1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518.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1158.88万元,占76.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83万元,占13.03%;医疗卫生支出84.48万元,占5.56%;住房保障支出77.23万元,占5.09%。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518.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11.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公用经费106.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办公设备购置。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与2017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7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17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与2017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59.8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行办公支出。其中:办公费20万元、手续费1.13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30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7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租赁费2.08万元、工会经费7.72、福利费1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台式机电脑,单价0.5万元,数量8台,共计4万元;

2.办公家具,单价0.1万元,数量10套,共计1万元;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我单位不涉及主要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单位无公务车辆保留,无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城乡社区服务支出:指政府提供城乡社区服务的支出。如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

4、医疗卫生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5、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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