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郑州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拟订产业集聚区规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郑州市总体规划,编制、申报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产业集聚区优惠政策落实、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和经济协作;
4、负责产业集聚区项目的组织领导和决策协调,审核产业集聚区各类投资项目,按照规定权限进行备案和上报;
5、负责产业集聚区内建设用地的征收和管理。
6、负责建立并管理投融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人才等要素平台;
7、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8、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
9、对产业集聚区内各类企业进行宏观指导、管理、组织和协调,并提供全方位服务;
10、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度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是郑州马寨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二、郑州市财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三、郑州市财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5年度决算总收入7684.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84.27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跨年度项目资金和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015年度决算总支出7684.2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684.2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组成。本年支出7684.27万元具体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0.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7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034.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2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684.27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00.41万元,主要用于管委会保障机构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2万元,主要用于市管委会离退休人员工资。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15.79万元。主要是管委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支支出7034.71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29.22万元。主要用于管委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郑州市财政局“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包括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24.1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支出1.58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1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526人。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接待上级部门及兄弟单位有关政策督导、检查、调研、访问、观摩。由于我单位严格控制招待业务审批流程,2015年比上年支出减少0.56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5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均为0,购置费支出0万元,运行维护费支出22.5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运行维护费支出比上年减少3.36万元,主要因为暂停了科级领导车辆用油补助。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取得的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市财政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
6、医疗卫生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7、农林水事务支出:指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
8、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