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郑州二七新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新区总体规划编制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新区招商引资、项目洽谈,按照管理权限审核投资建设项目;负责新区内土地的规划、开发和管理;负责新区内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区有关部门设在新区的分支机构或派驻机构的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就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区委、区政府派出机构,内设办公室、国土规划局、市政建设环保局、招商引资局,无二级机构。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表)
三、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5年度决算总收入866.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5.22万元,其他收入0.09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8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48.62万元(为跨年度项目资金和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015年度决算总支出866.7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10.8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55.93万元组成。具体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1.0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7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07.91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8.14万元,主要用于管委会保障机构运转、开展管理活动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04万元,主要用于管委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24.72万元,主要用于管委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郑州二七新区管理委员会“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55万元,公务接待0批次,人数总计0人,2015年度我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数和保有量均为0,与上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2.11万元,比2014年减少36.08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一般性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56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车辆0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取得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管委会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
(六)医疗卫生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七)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