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决算编报说明
一、郑州市二七区司法局概况
(一)、郑州市二七区司法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各行业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3、管理全区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管理“148”法律服务工作。
4、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5、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工作、公证工作。
6、监督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
7、参加有关法律、政策的理论调研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区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8、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局机关、派出机构和二级机构的司法行政工作。
9、承办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郑州市二七区司法局2016年度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包括司法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分别有:二七区法律援助中心、二七区基层司法所。
二、郑州市二七区司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三、郑州市二七区司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决算总收入873.93万元,支出873.09万元,收入总额较2015年增长113.47万元,增长1.15%。支出总额较2015年增长113.26万元,增长1.15%。增长原因主要为人员增加后所产生的费用。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决算本年收入为873.93万元,主要为财政拨款收入873.93万元,占100%。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决算本年支出873.09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占100%。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为873.9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873.09万元。财政拨款收入总额较2015年增长113.47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额较2015年增长113.26万元。增长原因主要为人员增加后所产生的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49.25万万元,支出决算为873.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48%。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807.38万元,占92.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77万元,占3.0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61万元,占1.56%,住房保障支出25.34万元,占2.9%
1.2040601,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85.13万元,支出决算为121.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工资调整。
2.2040604,基层司法业务,年初预算为183.08万元,支出决算为31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36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民调解员生活补贴为市、区财政各承担一半,多出部分为市财政补贴款。
3.2040605,普法宣传,年初预算为38.4万元,支出决算为35.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4%。
4.2040607,法律援助,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35.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6.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中央、省补法律援助案件补贴专款。
5.2040610,社区矫正,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9.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9% 。
6.2040650,事业运行,年初预算为257.41万元,支出决算为295.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资调整。
7.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为18.85万元,支出决算为22.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资调整。
8.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为2.56万元,支出决算为3.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资调整。
9.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3.18万元,支出决算为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资调整后的医保数调整。
10.2100502,事业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10.38万元,支出决算为1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资调整后的医保数调整。
11.2210201,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25.26万元,支出决算为25.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资调整后的公积金数调整。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3.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3.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公用经费141.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0.83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助17万元,其中包括:事业单位补贴。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2015年相比持平。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与2015年相比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121.95,比2015年增加7.2万元,增加9.4%,主要原因为:工资调整。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取得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
(六)医疗卫生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七)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
(八)“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