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郑州市二七区卫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卫生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单项计划,合理调整利用本区卫生资源,指导全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制定全区卫生人才发展规划。
(三)拟定医疗机构的发展规划及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管理规章、服务标准和医疗技术人员执业标准,监督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服务质量。
(四)拟定全区医疗重点专科(专病)发展规划。
(五)贯彻国家的中医药政策,积极发展现代医学和传统医药学。
(六)协助有关部门管理中等医学教育、继续医学教育及乡村医生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卫生领域科研攻关、技术成果鉴定及新技术的开发、普及应用。
(七)拟定农村卫生工作发展方案,组织及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
(八)拟定全区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健康教育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规划并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负责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九)负责全区食品卫生监督、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各级医疗机构监督管理、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和职业病防治监督等。
(十)负责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金处置,各类疫情的防控,传染病、艾滋病、地方病和常见病、多发病等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及监测,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和蔓延。
(十一)承担区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十三)对基层公共卫生进行业务指导。
(十四)负责全区医疗卫生单位的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卫生宣传,促进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十五)承办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度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包括局机关及7个局属事业单位,具体是:郑州市二七区卫生局机关、 郑州市二七区卫生监督所、郑州市二七区健康教育所、郑州市二七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郑州市二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郑州市二七区妇幼保健所、郑州市二七区侯寨中心卫生院、郑州市二七区马寨中心卫生院。
二、郑州市二七区卫生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表)
三、郑州市二七区卫生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决算总收入15382.18万元,支出15207.22万元,收入总额及支出总额较2015年增加382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公务员养老金并轨,增加了人员工资支出;二是较上年新增部分项目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本年收入15382.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58.28万元,占71.89%;其他收入4323.9万元,占28.1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决算本年支出15207.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83.23万元,占57.76%;项目支出6423.99万元,占42.2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11058.28万元,支出10989.21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6%,主要为新农合、侯寨卫生院财政拨款支出有所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826.18万元,支出决算为10989.21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88.62%。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317.9万元,占2.8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10539.17万元,占95.9%;住房保障支出科目132.13万元,占1.2%。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科目。年初预算为223.98万元,支出决算为31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补发离退休干部工资。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卫生系统事务(款)科目。年初预算为5491.28万元,支出决算为10539.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1.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员养老金并轨和调整工资标准,增加了人员工资支出;二是市追加财政拨款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科目。年初预算110.91万元,支出决算为132.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度新增人员补缴、新缴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65.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44.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贴、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120.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事业单位补贴。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8.93万元,支出决算为29.53万元,完成预算的75.85% ,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6.98万元,增加了30.95%,主要原因是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理性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强化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疾控中心新增一台冷链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有所增加;3、新农合上划市社保局专项审计,公务接待费有所增加。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与上年一致。
2、公务接待费11.33万元,完成预算的71.94%,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有关政策督导、检查。全年总计接待121批、1066人次。比上年支出增加3.95万元。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从紧控制公务接待,公务接待支出相应减少。
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3.95万元,上升53.52%,主要原因为新农合上划市社保局专项审计,公务接待费有所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2万元,完成预算的78.5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0辆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2万元,保留公务用车5辆,主要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公务、维修、保险费等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开支。
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3.03万元,上升19.97%,主要原因为疾控中心新增一台冷链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有所增加。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3万元。比2015年减少56.31万元,减少60.8%,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坚持理性勤俭节约。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06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套。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以外取得的收入。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主要指行政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主要指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主要指行政机关的基本支出。
2、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提供服务的各类事业单位的支出。主要指部门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反映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1、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反映用于城市社区卫生机构的支出。
2、乡镇卫生院(项):反映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3、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反映用于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反映公共卫生支出。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2、卫生监督机构(项):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3、妇幼保健机构(项):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妇幼保健院的支出。
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5、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6、其他公共卫生专项(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1、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项:)反映财政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支出。
4、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中医药(款):
其他中医药支出(款):反映除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以外的其他中医药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