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71379/2017-00004
  • 二七区卫计委
  • 财政,决算
  • 2017-10-18
  • 2017-10-18
郑州市二七区人口计生委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郑州市二七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区人口发展战略;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3、承担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

4、拟订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评估。

5、监测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全区全员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信息综合、统计及信息化建设。

6、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制定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负责跨区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协调工作。

7、负责和指导全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公布有关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重要信息;指导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健康服务,组织实施节育手术并发症、病残儿医学鉴定;负责计划生育科技统计、信息分析工作;依法规范和监督计划生育药具管理。

8、制定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

9、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10、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教育培训规划,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

11、负责编制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预、决算;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财务管理制度,检查指导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预算单位构成,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预算只包括本级预算,因二级机构没有独立核算,都包含在本级的部门预算中。

二、郑州市二七区人口计生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表)

三、郑州市二七区人口计生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决算总收入6125.7万元,支出6179万元,收入总额较2015年增加639万元,支出总额较2015年增加67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公务员养老金并轨,增加了人员工资支出;二是较上年新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资金的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本年收入612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23.5万元,占99.9%;其他收入2.2万元,占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决算本年支出61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3.5万元,占15.1%;项目支出5245.5万元,占84.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6123.5万元,支出6176.9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了11%,增加的主要原因为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755万元,支出决算为6176.9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224.2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23.8万元,占0.3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6149.8万元,占99.6%;住房保障支出科目3.3万元,占0.05%。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科目。年初预算为19.1万元,支出决算为2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补发离退休干部工资。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卫生系统事务(款)科目。年初预算为2732.1万元,支出决算为61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员养老金并轨和调整工资标准,增加了人员工资支出;二是市追加财政拨款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科目。年初预算3.8万元,支出决算为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贴、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4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事业单位补贴。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6万元,支出决算为11.6万元,完成预算的74.4% ,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0.81万元,减少了6.5%,主要原因是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理性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强化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与上年一致。

2、公务接待费0.65万元,完成预算的16.25%,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有关政策督导、检查。全年总计接待25批、220人次。比上年支出减少0.81万元。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从紧控制公务接待,公务接待支出相应减少。

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7万元,下降9.7%,主要原因为单位加强了对公务接待的控制。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5万元,完成预算的99.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0辆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5万元,保留公务用车3辆,主要用于车辆燃油、维修、保险费等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开支。

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19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为车辆维修及燃油费用的控制。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8.8万元。比2015年增加67.9万元,增加35.5%,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争创国家级优秀服务县区增加了办公费、宣传印刷费等、二是省卫计委下拨专项资金购置设备一批。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67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套。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以外取得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主要指行政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主要指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主要指行政机关的基本支出。

2、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提供服务的各类事业单位的支出。主要指部门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反映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1、计划生育服务(项):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2、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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