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七区京广路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京广路街道办事处作为二七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行使行政管理职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决议、决定,依法指导、协调各社区等工作,大力开展创文创卫工作。主要负责本辖区综合治理、维稳、计划生育、城市管理、社会事务、安全生产、文、教、卫、党建、社会保障、就业、优抚等基层保障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度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一个:郑州市二七区京广路街道办事处。单位性质为国家机关,下设16个科室:党政办、长效办、城管办、宣教办、党建办、计生办、财政所、经济办、项目办、协护税、稳定信访办、安全生产办、司法所、综治办、社保所和民政所;10个社区:洁云路、冯春、红云路、漓江、祥云、惠城、天擎、春晖、橄榄、青秀佳苑。
二、二七区京广路街道办事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表)
三、二七区京广路街道办事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决算总收入2316.82万元,支出2316.82万元,收入总额及支出总额较2015年增加83.3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人员工资奖金支出;二是社区建设项目支出;三是老年福利支出;四是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工作。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决算本年收入1912.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26.38万元,占95.49%;其他收入86.26万元,占4.5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决算本年支出2098.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7.96万元,占99.97%;项目支出0.60万元,占0.0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1826.38万元,支出1820.88万元。与 2015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长11.31%,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人员工资奖金支出;二是社区建设项目支出;三是老年福利支出;四是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工作。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89.35万元,支出决算为182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4.05%。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1237.32万元,占67.9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307.16万元,占16.8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55.99万元,占3.07%;住房保障支出科目55.67万元,占3.06%;节能环保支出122.72万元,占6.74%;城乡社区支出8.90万元,占0.49%;农林水支出33.11万元,占1.82%。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科目。年初预算为989.35万元,支出决算为182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4.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人员工资奖金支出;二是社区建设项目支出;三是老年福利支出;四是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工作。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年初预算为803.51万元,支出决算为1237.3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工资奖金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科目。年初预算为47.34万元,支出决算为307.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8.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社区建设专项支出;二是老年福利支出(此支出以前在民政局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科目。年初预算为56.48万元,支出决算为万55.9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出减少社保费用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类)科目。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万122.72元。此项决算支出是因为2016年办事处临时增加了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工作,追加了此项费用。
5、城乡社区支出(类)科目。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万8.90元。此项决算支出是因为2016年办事处创卫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科目。年初预算为24.64万元,支出决算为万33.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标准提高,追加补助。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科目。年初预算为57.38万元,支出决算为55.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出减少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20.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31.1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789.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86万元,支出决算为3.22万元,完成预算的83.42%,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0.36万元,下降10.0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强化公务用车管理。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2万元,完成预算的83.4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0辆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2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工作车辆的燃油、维修、保险费等支出。完成预算的83.42%,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0.36万元,下降10.0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强化公务用车管理。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8.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6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8.20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3、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9.18万元,比2015年增加77.20万元,增加11.16%,主要原因是新成立社区增加了办公用房维修装饰费用。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取得的收入。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是指街道办事处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预决算编审、中期财政规划、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财政收支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国库集中收付业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财政管理等活动的支出。
1、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反映各级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经费及保障街道办事处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2﹚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经费支出。
2、宣传事务(款):反映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文明使者志愿服务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及就业方面的支出。
1、民政管理事务(款):反映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主要用于社区社会组织奖补、社区阵地年建设及社区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3、退役安置(款):反映用于退役士兵的安置和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及管理机构的支出。
﹙1﹚退役士兵安置(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专业使馆的安置支出。主要用于军转干部大病医疗救助支出。
﹙2﹚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企业军转干部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支出。
4、社会福利(款):反映社会福利事务支出。
老年福利(项):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补助支出。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卫保障方面的支出。
(六)节能环保支出(类):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污染防治(款):反映政府在治理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弃物、放射性物质等方面的支出。
大气(项):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空气治理测评站建设及黄标车治理经费支出。
(七)城乡社区支出(类):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八)农林水支出(类):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农村综合改革(款):反映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村级转移经费补助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