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郑州市二七区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土地、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具体实施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根据上级的总体规划,研究制定全区国土资源管理发展规划;组织所属乡镇政府编制呈报和落实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矿产资源开发规划和其他国土资源专项规划。
(三)贯彻落实国家耕地保护和鼓励土地开发政策;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组织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区后备资源开发规划、计划;管理全区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四)管理全区城乡地政、地籍工作,建立健全土地统计制度、地籍管理制度和土地动态信息监测系统;负责全区土地的调查、统计、分等定级、登记发证工作,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
(五)配合市国土资源部门完成农用地转用和土地的征收,协同市国土资源部门拟订土地征收补偿方案。
(六)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土地市场管理的政策、法规,配合市国土资源部门管理土地市场,负责全区土地使用权的权属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审批、管理、流转和农村村民宅基地的审报和管理。
(七)负责对非煤零星矿产的采矿权登记和发证工作,协助市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对建设项目、城市总体规划和经济开发规划区域内矿产资源的压覆情况进行审查核准,并做好监督管理;依法合理出让矿产资源,依法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负责矿山企业闭坑审查、矿业权合法流转审批登记及管理。
(八)负责对全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防治等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九)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矿产品加工、经营活动。
(十)监督检查全区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的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组织查处违法案件;依照规定负责国土资源信访案件的受理、查处和行政复议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土地、矿产资源档案及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编制、利用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宣传和教育工作,组织国土资源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郑州市二七区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包括局机关及8个局属事业单位,具体是:郑州市二七区国土资源局机关、郑州市二七区第一国土资源管理所、郑州市二七区第二国土资源管理所、郑州市二七区第三国土资源管理所、郑州市二七区国土资源局马寨国土资源管理所、郑州市二七区国土资源局侯寨国土资源管理所、郑州市二七区国土资源监察执法大队、郑州市二七区测绘队、郑州市二七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
二、郑州市二七区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表)
三、郑州市二七区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决算总收入1162.60万元,收入总额较2015年增加165.52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96万元;支出1163.85万元,支出总额较2015年增加171.8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养老金并轨,增加了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年初结转和结余5.0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77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决算本年收入1162.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2.60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决算本年支出1163.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3.85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1162.60万元,较上年增长16.6%;支出1162.89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长17.23%。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养老金并轨和调整工资标准,增加了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62.60万元,支出决算为1162.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2%。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68.19万元,占5.8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27.63万元,占2.3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科目1022.8万元,占87.95%;住房保障支出科目44.27万元,占3.8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3.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8.14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54.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3.61;公用经费294.75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21.9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2.8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57万元,决算为3.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78%,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0.12万元,下降72%。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强化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牵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决算数与2015年支出持平。
2、公务接待费0.2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总计8批,264人次。年初预算5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从紧控制公务接待。
决算数与2015年支出减少44%。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未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费3.68万元。公务用车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11.57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开支。
决算数与2015年支出减少3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与 2015 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6.74万元。决算数较2015年支出增加20.7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付新招聘人员劳务费及为新增人员购办公设备等,二是新增项目工作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8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车辆3辆,价值20.01万元;房屋7019.24平方米,价值355.34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价值587.4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套。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本部门无新增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取得的收入。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反映政府提供国土资源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主要是指区国土资源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卫片执法、地质灾害防治培训及演练、临时人员工资、日常办公运行、国土志编纂等活动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是指区国土资源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主要指区国土资源局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开展的专门性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6、其他支出(项):反映除财政事务(款)下其他项级科目以外的其他国土资源管理事务方面支出。主要指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择时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主要指区国土资源局行政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主要指区国土资源局及下属二级机构事业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医疗卫生支出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六)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
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不含人员经费)支出,如按定额分配的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等。
(十一)“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