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77952617/2016-00009
  • 二七区文化旅游局
  • 通知
  • 2016-04-25
  • 2016-04-25
关于做好“五一”及“第十届郑州樱桃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有关街道办事处,樱桃沟景区管委会,各旅游企业:

  2016年“五一”假期将至,“第十届郑州樱桃节”也将于近期举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旅游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旅游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各乡(镇)、有关街道办事处,樱桃沟景区管委会,各旅游企业要建立领导责任机制,成立以主要领导挂帅、各部门参与的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节假日旅游安全工作的具体落实,确保节假日旅游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各乡(镇)、有关街道办事处,樱桃沟景区管委会,各旅游企业要结合各自辖区、单位的具体情况,及时召开旅游安全工作专题会议,认真部署,周密安排,组织人员深入下去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真正做到定人、定岗、定责,安全生产监管无遗漏、全覆盖。区文化旅游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五一”及“第十届郑州樱桃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区“五一”及“第十届郑州樱桃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组织调度和督查落实。

二、加大检查,规范管理

各旅游企业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制,落实安全投入、管理、培训等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好隐患整改治理。旅游景区(点)要重点加强对游乐设施、游览引导标识、旅游道路、疏散通道、各项救生设备、应急预案等进行检查;节日期间,做好景区饱和监控,定时公布游客数量信息,做好游客疏散工作。各旅行社要使用具备合法手续的旅游车辆,制定相应的安全应急预案,重点加强对司机、导游人员、游客进行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司机和导游人员、游客的安全防范意识,防止发生旅游交通事故及其他意外事故。各乡(镇)、有关街道办事处,樱桃沟景区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辖区旅游企业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重点加强道路交通、食品卫生、消防及游乐设施等方面的检查,同时建立并完善“五一”及“第十届郑州樱桃节”期间旅游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开展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区文化旅游局将在节前及节日期间联合区安监局、区交通运输局、区食药局、区工商质监局、区农委、区消防大队等部门对全区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建立隐患整改动态档案,促使隐患整改到位,确保 “五一”及“第十届郑州樱桃节”期间全区旅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加强宣传,畅通信息

各旅游企业要适时举办以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宣传培训活动,教育和引导本单位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增强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节假日期间,各乡(镇)、有关街道办事处及樱桃沟景区管委会要认真落实节假日安全生产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值班人员职责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并确保通讯畅通。要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一旦发生各类突发事故和出现异常情况,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妥善处理,并及时、如实报告。各乡(镇)、有关街道办事处及樱桃沟景区管委会要将“五一”及“第十届郑州樱桃节”期间值班人员名单及值班电话于4月29日上午12:00前报区文化旅游局旅游科(联系人:荆玉龙 联系电话:69380638 传真:68839928 邮箱:eqly@163.com)。

    

                              二0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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