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76527037/2017-00130
  • 二七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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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4-01
  • 2017-04-01
二七区环境保护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二七区环境保护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为有效应对不利气象条件下空气污染,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根据《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二七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二七政文〔2016〕86号)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及职责

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冯保强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科室和环境监察大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组  长:冯保强

副组长:马本义  胡金财  张  军  孟烨然  李咏梅 杨亚林  岳玉国

成  员:李艳芬  黄晓杰  郑钰荣  裴  彤  侯亚丽 侯  蓓  刘凯捷  张  育  杨  博

各科室职责:

1.办公室负责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后勤保障、科室协调工作;

2.环境监察大队负责发生重污染天气时,加大对燃煤锅炉、生物质锅炉、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等执法检查频次,对重点监控企业实施驻厂监管,对治理设施不能有效运行的,依法提请当地政府采取关停措施;及时将减排清单、工作落实情况报污防科;

3.污防科负责汇总上报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过程记录,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启动24小时内将应急措施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区大气办,每日向市环保局、区大气办报送进展信息,预警解除3日内将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总结以书面形式报区大气办;

4.宣教科负责信息报送工作;

5.应急响应启动后,纪检督查科负责组织对各项应急措施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工作落实缓慢、影响工作进度的进行通报;

6.其他科室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积极落实工作要求,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协调解决工作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

接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管控指令或通知后,各科室、环境监察大队根据各自职责启动相应的响应措施。

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时,应做好以下工作:

(1)倡导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2)减少能源消耗,空调温度夏季调高2-4摄氏度,冬季调低2-4摄氏度。

(3)加大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后督察”工作,继续开展禁燃区后督察工作,按照环保部2017年《高污染燃料目录》要求,进一步强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依法从严查处违规使用高污染燃料行为。

(4)重视燃煤锅炉拆改工作,继续在辖区进行不间断巡查,坚决做到“发现一台,拆除一台”,确保燃煤锅炉拆改无反弹。

(5)工业污染减排措施。排污单位控制产污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环境监察大队加大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达标排放。对重点污染源实施驻厂监管,对治理设施不能有效运行的,依法提请当地政府采取关停措施。

(6)燃煤污染减排措施。全区20蒸吨以下燃煤工业锅炉暂停使用。

三、工作要求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实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各项措施要明确具体监管责任领导、监管责任人,确保相关措施落实到位。

各科室、环境监察大队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认真按照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切实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办公室要加强协调沟通,防止出现工作责任推诿或资料、数据不实现象,对工作滞后、履职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部门,经纪检督查科落实,将由局领导约谈主要负责人并追究责任。

自《二七区环境保护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发布之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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