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十一次全会作出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2015年6月4日中国共产党郑州市第十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通过)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增强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区人民政府根据新一轮机构改革,对二七区政府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了重新认证。现将二七区区本级法定行政执法主体通告如下:
1. 二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二七区物价局)
2. 二七区教育体育局
3. 二七区科学技术局
4. 二七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5. 二七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6. 二七区民政局
7. 二七区司法局
8. 二七区财政局
9. 二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 二七区国土资源局
11. 二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2. 二七区建设局
13. 二七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14. 二七区交通运输局
15. 二七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16. 二七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17. 二七区环境保护局
18. 二七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二七区粮食局)
19. 二七区文化旅游局
20. 二七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1. 二七区商务局
22. 二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3. 二七区审计局
24. 二七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25. 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七分局
26. 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二七区分局
27. 二七区煤矿安全监管办公室
28. 二七区档案局
29. 二七区保密局
30. 郑州市公安局嵩山路分局
31. 郑州市公安局洁云路分局
32. 郑州市公安局大学路分局
33. 郑州市公安局解放路分局
34. 郑州市公安局马寨分局
特此通告。
201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