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PM2.5专家组与郑州市监测站会商结果,预计近期我市气象扩散条件整体不利,将经历一次污染过程,局部时段将达到中度污染水平。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7月24日21时启动临时应急管控,期间专家组与市监测站、气象台随时会商,届时将根据天气形势发布具体延长或解除时间。
一、强化工业企业的督导督查,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1.加大对重点区域涉气企业的督导督查力度,确保稳定达标排放,特别要注意避免管控期间的开启炉现象。重点区域为上街区、荥阳市、登封、高新区,尤其是新力热电、泰祥热电、拓洋实业、天瑞集团郑州水泥有限公司等电力、水泥、碳素、食品行业。各县(市、区)根据企业排放情况安排人员进驻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2.对超标排放企业采取停电等措施强制停产整改。由环境监察部门组织开展环保专项活动,对重点涉气企业进行夜间、早间督查。落实驻场人员驻场期间污染排放的汇报制度,要求对发现的异常状况,进一步提交说明材料,对未能发现问题的驻场工作人员,追究其相应的督查责任;
二、违规工地责令停工,严控道路扬尘
1.全市要严格按照湿法作业控制扬尘,如不按照规范操作且造成一定影响的停止施工,停止清运,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发挥三员管理,确保“七个百分之百”和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2.严控道路扬尘,市建成区加强人口密集区周边道路湿式清扫频次,城市主干道路面积尘“以克论净”值不得超过10克/平方米,次干道和城乡结合部路面积尘不得超过15克/平方米。各县(市、区)重点严控道路为渣土运输沿线、合围路线范围内的主要道路。湿式清扫工作必须在早7:00和晚18:00前完成,防止交通拥堵。
三、严控外环重卡入市、强化重点区域交通疏导
1.加强对南三环、西三环、四港联动大道、机场高速、北三环等环线入市卡口的管控工作,强化对重型货运车辆、物料运输车辆、农用车等高排放车辆的执法检查。
2.早晚高峰加强对河医立交(一层、二层)、建设路(嵩山路至京广路段)、大学路(建设路至陇海路段)、嵩山路(陇海路至棉纺路段)、中原路(华山路至桐柏路段)、科学大道与瑞达路交口、宏兴街、平安大道(商务外环路至农业东路)、黄河南路(正光路至金水东路)、黄河路与南阳路交口、北三环与花园路交口、东风路与花园路交口、东风路与渠西路交口、东风路文化路交口、航海路中州大道、航海路朝凤路、航海路商英街等路段交通疏导。
四、加油站油气回收、装卸监督
做好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设备的检查,对不达标的加油站进行停业整顿;加大对加油站规范经营作业的检查,严禁加油站在10时-17时进行油库进油作业,不出现渗漏、滴油等现象。
五、加强人口密集区周边的垃圾清运工作
加强对人口密集区周边的菜市场、餐饮集中地以及大型酒店等区域的垃圾清运,每日垃圾清运工作必须在24:00前完成。
六、加强夜间督导督查力度
根据夜间指数较高的实际情况,加大夜间22:00至凌晨09:00的督查力度,减少夜间污染排放,尤其是环线车辆,市交运委、执法局、公安局、环保局要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根据指数变化进行针对性督查,减少对监测数据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