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76527037/2019-00027
  • 二七区环保局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2019-03-21
  • 2019-03-21
关于拟对郑州新耐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新建13万平方米展示柜柜体配套设施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郑州新耐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新建13万平方米展示柜柜体配套设施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1

郑州新耐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新建13万平方米展示柜柜体配套设施加工项目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产业集聚区工业路16号

郑州新耐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郑州新耐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根据市场发展需求,投资2000万元在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产业集聚区工业路16号(日照钢铁有限公司)建设年产13万平方米钢化玻璃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进行生产,年产橱窗展览柜钢化玻璃13万平方米。本项目为外购玻璃成品,经过切割后在钢化炉内高温钢化,不涉及玻璃原片的生产。

 

1.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为玻璃磨边、清洗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玻璃磨边、清洗废水水质较为简单、水量较小,和生活废水一同排入厂区下水道,通过市政管网一起进入马寨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外排废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GB8978-1996)以及马寨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废水经过马寨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贾鲁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908-2014)相关要求,排入贾鲁河。

(2)废气

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气,不在分析。

(3)噪声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玻璃切割机、清洗机、磨边机、翻转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声源值在75~85dB(A)之间,经采取减振及厂房隔声后,东、西、南、北四厂界噪声预测值分别为30dB(A)、32.8dB(A)、52.4dB(A)、58.9dB(A),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的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玻璃切割时废边角料、玻璃磨边时沉淀池废渣及员工生活垃圾。评价要求设置1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废玻璃边角料、废玻璃渣经收集后暂存于暂存间内,定期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示时间:2019年3月21日—2019年3月27日

电话:0371-68978655 传真:0371-68974758  

通讯地址:二七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1211室


主办单位:二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政通路85号 邮编:4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