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名扬窗饰科技股份公司年产2128万支窗帘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 郑州市二七区马寨产业集聚区飞翔路与梦想路 | 郑州名扬窗饰科技股份公司 | 河南省昊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在现有已建工程基础上作为扩建项目重新报批,建设年产2128万支窗帘生产线项目,主要产品为布卷帘、彩虹帘、百折帘、垂直帘、蜂巢帘等。 | 施工期: 本项目选址位于郑州市二七区马寨产业集聚区飞翔路与梦想路,利用现有厂房进行生产,本次扩建项目施工期仅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等,因此本次扩建项目不进行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运行期: 1、噪声:主要声源为自动裁布机、自动缝纫机、织布机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噪声级为70~90dB(A)。经厂房阻隔、采取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噪声可降低约10~20dB(A)。 2、废水:生产废水经6m3/d的“隔油+气浮+混凝沉淀”措施预处理后与生活废水一同进入60m3/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从厂区总排口排放。 3、大气:废气主要为颗粒物、油雾、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废气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经采取相应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生活垃圾在厂内垃圾箱暂存,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经统一收集后外售。建设单位设置10m2危废暂存间,暂存危险废物,定期将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建设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43号。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371-68978655 传真:0371-68974758
通讯地址:二七区赣江路与行云路交叉口东北角二七区行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