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郑州郑飞机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新增X射线数字成像检测系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郑飞机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新增X射线数字成像检测系统项目 | 郑州市二七区南三环中段郑州郑飞机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 郑州郑飞机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青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郑州郑飞机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郑州市二七区南三环中段郑飞公司院内。该单位拟新建六面防护成品X射线数字成像探伤机房1座。总投资:14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6.8%。
| 该单位应将《报告表》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各项日常的工作中,切实加强日常工作的监管,确保项目的工程建设质量。 该单位应设置辐射环境安全管理专(兼)职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辐射防护、环境安全管理、事故预防、应急处理等规章制度。 辐射工作场所须设置电离辐射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配备相应符合监测仪器,定期对射线工作场所及周围进行辐射环境监测,监测记录长期保存。 射线装置安装、调试、使用时,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经安全和防护知识培训合格后上岗,并定期进行个人计量监测,建立和完善个人剂量档案。 按时组织开展辐射安全与防护状况年度评估工作,发现安全隐患的,应立即进行整改,年度评估报告每年报送当地环保部门备案。 按规定申报“辐射安全许可证”,并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申报登记。 项目进入试运行阶段,向环保部门报告;试运行三个月内,应通过辐射环境保护验收后,方可正式运行。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371-68978655 传真:0371-68974758
通讯地址:二七区赣江路与行云路交叉口东北角二七区行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