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委以“3种机制,5步落实”为核心,建立了以河长制机制为统领,以协调处置机制和督查考核机制为支撑,用“巡查→反馈→协调→处置→督查”的5步工作法落实,扎实快速推动工作进展。
河长调度工作机制中,组建三级河长体系,设乡级河长12名,村级河长61名,另有巡护员43名。由各镇办每周排查河道内以及水库周边的垃圾、杂物、违建及非法养殖等问题,逐一登记造册,建立问题清单;各镇办管委会针对排查出的问题,明确相应的整治任务及具体措施,设定完成时限及责任单位;基于问题和任务,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明确牵头单位、配合单位、监督单位以及相应责任事项,确保压实责任,建立责任。最后,由河长办进行督查,建立督办清单,确保各类问题切实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