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御之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张会永反映你公司未为其缴纳2016年11月—2023年11月期间的社会保险,并提供了确认与你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书,符合补缴职工养老保险的基本条件。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催办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为张会永补办2016年11月—2023年11月期间的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如有异议,可于收到本催办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附佐证材料)向我中心提出。如你公司逾期没有办理也未书面提出异议,我中心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对张会永2016年11月—2023年11月期间按照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按照其提供的工资证明材料)直接进行核定,并将补缴数据推送至税务部门进行征收。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371—68976425
由于我中心无法查找到你公司有效的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无法采取其他有效送达方式将《参保登记催办通知书》送达你处,现依法向你进行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参保登记催办通知书
郑州市二七区社会保险中心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