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其昌 (当事人姓名):
经核查,您多享受(R本人,社会保障号码: 41**************38 /□他人,参保人姓名: ,社会保障号码: )2019年6月7日至2019年8月6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R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1065.24 元,大写 壹仟零陆拾伍元贰角肆分。
我单位于2025 年 1 月 9日向您公告送达了《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您未按要求退回多享受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R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等有关规定,现责令您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将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退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账户。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收款账户名称: 郑州市社会保险中心居民养老保险基金
银行账号:100010789510010002 银行代码:403491015071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行中心支行(邮储郑分中心支)
附言:(待遇享受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码)退回多享受待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人: 谷巍 -电话:0371-68856572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郑州市二七区赣江路行云路二七区政务服务中心707
二七区社会保险中心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