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市属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5〕43号)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明确如下。
一、持续挖潜扩容就业空间
(一)支持市场主体稳岗扩岗。实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 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支持计划,引导中央驻郑企业、省(市) 属国有企业、头部企业、“四上”企业和重点研发平台等结合实际设置更多优质岗位,支持中小微企业开发创造更多适合高校毕业 生特点的就业岗位,全年归集市场化用工岗位需求20万个以上。激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和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5年12月31日,落实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社会组织,参照企业享受每招用1人按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实施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和人工智能产业青年就业行动,定期了解重点企业人才需求、招聘计划和用工情况,编制发布《郑州市产业骨干人才(急需紧缺专业)需求指导目录》,对认定后的优秀青年人才分类给予奖励,促进人岗精准匹配。
(二)稳定公共部门岗位规模。统筹用好本地事业单位编制存量,重点面向中小学等教育类事业单位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医疗卫生类事业单位挖掘岗位资源,主要用于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加快全市事业单位,特别是区县(市) 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度,8月底之前完成面向2025届高校毕业生的招聘工作。优化国有企业岗位资源配置,加大校园招聘力度,稳定扩大其招聘高校毕业生规模。延续实施国有企业一次性增人增资政策,政策执行至2026年12月31日。
(三)拓展城乡基层就业渠道。 统筹推进“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实施,建立城乡基层岗位归集发布机制,动态发布就业社保、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等城乡社区就业岗位。按照每 万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18人的标准,配齐社区工作者,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向2025 届高校毕业生倾斜。支持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等开发行政管理类、教学和学生工作助理类等过渡性岗位,面向2025届毕业生在高校、企业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持续落实“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专项计划和“万名大学生助企服务”专项计划。
(四)支持青年自主创业。构建创业培训、创业贷款、创业孵化、创业服务“四创联动”扶持体系。启动直播版网络创业培训项目,鼓励大学生利用课余或假期参加“马兰花”创业培训。支持各开发区、区县(市)发挥我市高校聚集优势,打造环大学创新创业经济带,建设一批功能完备、环境优良的高能级创业孵化载体。在资金、场地等方面向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倾斜,政府投资的创业孵化载体应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供高校毕业生创业者使用。优化一次性创业开业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在郑州市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按规定给予1万元补贴。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个人创业的按规定给予最高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合伙创业的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之和的110%、且不超过400万元。遴选有资金需求、带动就业多的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组织“政企银担”交流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融资对接服务。
(五)完善灵活就业保障制度。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引导高校毕业生在数字经济、文化创意、平台经济、银发经济和新业态及新兴产业领域灵活就业,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水平提升专项行动。构建“1+15+N”零工市场服务体系,推进零工市场信息化建设,推动就业服务“一网通办”。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超过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二、全力支持提升就业能力
(六)开展就业指导提质增效行动。加强就业教育与观念引导,促进就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深度融合,指导高校每个院系至少配备1名专职就业工作人员。落实就业指导骨干教师“引领”计划,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指导教师职称评审标准, 鼓励高校按照评审标准和计划为申报就业创业职称的教师倾斜名额,畅通就业创业指导教师职业发展路径。支持高校加强生涯咨询室、职业体验中心等实践教育场地建设,围绕就业创业工作重点、难点、堵点问题,组织开展就业创业研究,做好常态化就业创业服务。积极组织参加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和文化创意大赛,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就业观,增强青年生涯规划意识。有序推进青年求职能力实训工作,加强求职能力实训师资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参加省青年求职能力实训营项目,组织企业参观、跟岗锻炼、政务实践等体验活动,帮助提升求职能力。
(七)实施就业能力提升“双千”计划。鼓励高校围绕未来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传统产业转型、数字经济、绿色经济、低空经济以及民生服务保障等人才急需领域,开设“微专业”和职业能力培训课程,重点支持人工智能应用赋能就业培训。高校要组织“红黄牌”提示专业就业质量不高、社会需求减少的相关学科专业点学生参与“微专业”或培训课程学习,优化知识和技能结构,通过考核后给予学分认定或提供相关学习证明。鼓励高校建立更灵活的学习制度,允许近年持续就业状况不佳相关专业学生按规定转专业或辅修其他专业。推进急需学科专业核心课程与教学内容实质性更新迭代,根据需要超常规增设一批学科专业点,推动高校专业设置与就业市场需求联动。
(八)开展就业见习质量提升行动。落实省级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规定,强化见习规范管理,各开发区、区县(市)人社部门要指导见习单位做好见习协议签订、带教制度落实、见习待遇保障相关工作,定期跟进检查见习单位见习人员管理、政策落实和见习实效等情况。优化见习单位结构,丰富岗位募集渠道,围绕高端装备、智能制造、健康照护、医疗服务等重点领域龙头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单位,重点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发展的管理类、技术类、科研类等高质量见习岗位,全年募集不少于1.4万个见习岗位。鼓励开发区、区县(市)开展就业见习专场对接活动,动员引导毕业生积极参加岗前锻炼,全年为4000 名大学生提供就业见习机会。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九)开展“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聚焦就业岗位挖潜扩容,面向有就业意愿、急需技能培训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结合差异化培训需求,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兜牢民生保障底线,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推进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扩大政府补贴性培训规模,依据省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工种)指导目录和培训评价机构目录,对有培训意愿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青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聚焦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特点,加强数字人才培育, 开发一批人工智能、大数据、智能制造等领域技能培训项目。加大公共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投入,支持公共实训基地重点对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进行岗位核心技能、关键技术实操培训,提升其技能水平。
三、全面加强就业服务保障
(十)开展“郑聚英才”系列招聘活动。深耕百日千万招聘、全国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民营企业招聘月、国聘行动、人 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项行动、“豫荐未来青春启航”等专项行动,丰富先进制造业促就业、夏季招聘夜市、行业企业专场、直播带岗等特色招聘活动,实现招聘信息不断线、就业服务不停歇。市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每周至少举办3次招聘活动,开发区、区县(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每月至少举办1—2 次招聘活动。对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独自开展及其与高校联合开展的招聘活动,进场招聘单位达到100家以上的,可按每家参会单位200元的标准申请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强化招聘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完善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各类现场招聘会安全。
(十一)组织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各级公共就业人才 服务机构要会同教育部门持续开展政策宣传、招聘服务、就业指导、创业服务、职业培训、困难帮扶等“六进”校园活动。发挥“乐业小站”、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等校园服务站点作用,开展人社(教育)局长、就业处(科)长定点联系、定期走访、定向服务活动,针对性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岗位推荐、政策推介、就业帮扶等服 务。各高校要认真落实“两个100”和“不少于10家”的访企拓岗要求,调动高校全员力量,发挥二级院系党政负责人、专业教师、校友等作用,开展校院两级“高校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
(十二)实施数字赋能就业计划。 充分利用“乐业郑州”就业服务云平台和“郑好有你”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小程序,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构建求职招聘智能匹配机制,实现人岗精准对接和个性化推送。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一件事、个人创业一件事、企业用工一件事等在郑州市落实落地,就业落户、社保办理、公积金缴纳、补贴申领、创业扶持等就业创业服务事项“一件事打包办”。通过市政务服务网、郑州人社 ·社保卡公众号、人社政务 服务“一事一码”专区等渠道公开促进青年就业政策办理流程,明确办理时限,大力推行“直补快办”服务方式,广泛开展就业创业 资源对接活动。落实“人工智能+”高质量就业三年行动计划,鼓励高校完善AIGC培训课程体系,提高大学生掌握和运用人工智能技术的能力。鼓励媒体、龙头企业等社会各方宣传普及AIGC 基本知识和应用方法、举办AIGC 竞赛活动,营造有利于人工智能行业发展和高质量就业的良好生态。
(十三)实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服务攻坚行动。及时分解下发2025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通过上门走访、电话访谈等方式,全面摸排未就业毕业生情况,形成实名台账,纳入服务范围。综合运用上门走访、电话访问等方式,摸清毕业生求职意向、服务需求等信息,普遍提供至少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及1次培训或见习机会。按规定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对通过市场化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统筹运用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依托“乐业小站”等现有资源,新、改建家门口就业服务站,为青年群体提供一站式就业服务,全年新、改建不少于191个。
(十四)建立就业困难青年帮扶机制。聚焦低保家庭、脱贫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特别是残疾、孤儿等困难高校毕业生,组织党员干部、服务机构结对帮扶,逐人建立台账,制定“一人一策”帮扶计划。各高校建立健全困难毕业生帮扶电子台账,明确专人结对帮扶,并发动其优先参加“宏志助航 计划”就业能力培训项目,提升培训帮扶成效。各开发区、区县(市) 人社部门主动对接高校,开展“家校地合作共育”行动,强化心理辅导,缓解毕业生思想压力和消极情绪。加强就业转失业青年帮扶,畅通线上线下求助渠道,允许失业青年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地进行求职登记,持续开展联系服务。
四、加力营造就业良好环境
(十五)强化就业权益保障。加强就业权益知识普及和劳动就业政策法规宣讲,发布防范求职陷阱的专门提示、典型案例、维权警示、投诉渠道,增强风险防范和权益保护意识。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和校园招聘活动参与单位资质及岗位信息审核,避免发布性别、民族等歧视性信息和虚假、欺诈等非法信息。依法查处虚假招聘、违规收费、售卖就业协议、“黑中介”、“培训贷” 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清理整顿,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十六)营造就业创业氛围。 开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月活动,印发“1131”服务手册,用好《河南省大学生 就业创业服务指南》,综合运用广播电视、部门网站、微博微信、 短视频、公共交通公益广告等各类媒体进行政策宣传,提升政策 知晓度,扩大服务覆盖面。选树一批服务重大战略、扎根城乡基 层、投身西部地区等青年就业典型,组织好“平凡岗位精彩人生”、“劳模工匠进校园”、“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等人物事迹宣传,加大“豫创天下”创业大赛、大学生创新大赛、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等获奖选手或项目的宣传力度,讲好青年就业创业故事,引导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从国家发展需要和个人实际出发,理性务实选择职业和岗位。
(十七)凝聚各方工作合力。各开发区、区县(市)要提高思想认识,把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将这一民生实事办实办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建立工作调度机制,强化人员力量保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教育部门要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及时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信息衔接,配合相关部门落实落细各项促就业政策。财政部门要统筹各类资金渠道,对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予以支持。各开发区、区县(市),各有关单位工作进展和典型经验及时报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