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郑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郑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郑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项目位于轨道交通7号线沿线, 南环车辆段、侯寨站。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二七区侯寨乡大田垌村、南岗刘村。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用于郑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的轨道交通用地(南环车辆段、侯寨站),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情形及用途管制规定。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组织侯寨乡人民政府、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七分局等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抢种,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