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郑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郑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郑州市2020年度第二批城乡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位于秋云路北、秋雨街东;秋云路南、秋雨街西;秋云路南、张李垌街西;祥福街南、安泰路西;柳江路南、祥泰路东;长凤路北、凤乐路东;长凤路东、长清路南;长樱路南、凤栖南路西;凤来路东、长兴路南;樱桃路西、盆刘路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二七区侯寨乡张李垌村、郭家咀社区、盆刘村、大路西社区和上李河社区。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郑州市2020年度第二批城乡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广场用地、一类物流仓储用地、社会福利用地、体育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城市道路用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情形及用途管制规定。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组织侯寨乡人民政府和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七分局等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抢种,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2020年9月15日